加强社保经办机构经费保障的政策建议
2016-02-10财政部财科院课题组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9期
关键词:管理
■文/财政部财科院课题组
加强社保经办机构经费保障的政策建议
■文/财政部财科院课题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为各类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和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经办业务量急剧增加,经办机构人手不足、经费紧张矛盾突出。合理、科学核定经办机构的人员与经费,是确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职尽责的前提。
指导原则
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要求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交国库或专户,支出由财政保障。1998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和《社会保险法》也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管理费,由同级财政按照规定予以保障”。实行收支两条线是贯彻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客观要求。
以量定编、以编定费。工作属性和工作量是确定人员和经费的基础。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在达到全覆盖以前社会保险参加人数会不断增加,人均寿命不断延长等均会增加经办服务量;另一方面,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贯彻落实,民众对社会保险服务的需求和政府的要求不断提高,数量和内容不断增加,也会影响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工作或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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