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股东法律监管的理性思考
2016-02-10刘新虹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法律
■ 刘新虹
(山东政法学院 经济贸易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未成年人股东法律监管的理性思考
■ 刘新虹
(山东政法学院 经济贸易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摘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未成年人股东日益增多。由于未成年人股东在行使共益权和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他们的存在有可能会给公司发展带来一定风险,因此,我们应当客观、理性地看待未成年人股东,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查处利用未成年人股东规避法律的行为、完善滥用监护权的法律责任制度、强化滥用股东权的民事赔偿责任等法律路径对未成年人股东进行严格、系统的监管,这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发展、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未成年人股东法律监管代理人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未成年人股东日益增多。从北京银行上市前“娃娃股东”备受关注,到近几年低龄童频频刷新A股市场最年轻股东的记录,特别是最近一年中,证券市场的波动,这些“娃娃股东”或是频频套现,跻身百万富翁的行列,或是其股价大幅缩水,财富大打折扣。于是,未成年人股东再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他们的身份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又会带来怎样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对其应如何监管,这些都成为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未成年人股东身份的法理解析
现实中出现的大量未成年人股东现象,曾经受到人们广泛质疑。人们基于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欠缺,从而疑惑其股东身份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可以享有股东权这样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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