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案例看对以计算机实施的发明专利申请客体的判定
2016-02-10董方源
专利代理 2016年3期
董方源
从一个案例看对以计算机实施的发明专利申请客体的判定
董方源★
随着20世纪60年代数字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技术的分离发展,基于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创造的专利保护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并日趋成熟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对基于计算机程序发明的专利适格性的判定也始终困扰着专利审查行政部门和法院,各国审查标准不尽相同并且也在不断演进,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计算机程序与人的抽象思维密切相关,导致发明方案的技术性容易受到质疑。本文通过一个具体案例讨论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客体的判定方法。
算法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计算机程序 保护客体
该申请要保护一种尼尔森规格管理方法及系统,独立权利要求1为方法类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3为保护执行该方法的计算机系统的产品类型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1为:
1.一种尼尔森规格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一、按照下表,确定最后收集的N个产
品数据的8个属性的二进制值
表中的A区、B区、C区、中心线是尼尔森规则的相应定义,N为正整数;
二、根据收集的N个产品数据的8个属性的二进制值,确定收集的N个产品数据是否超出控制规格,具体如下:
(一)如果最后收集的一个产品数据的属性1的值为0,则不违反第一条尼尔森规则;
(二)如果最后收集的N个产品数据的属性5的值不都为1,或者最后收集的N个产品数据的属性6的值不都为1,则不违反第二条尼尔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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