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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嬗变及其评析*

2016-02-06黄小钫

教学与研究 2016年9期
关键词:阶级执政党政党

黄小钫

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嬗变及其评析*

黄小钫

中国共产党;代表;利益代表;群众路线

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代表是现代政党的首要功能。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政党政治代表观,回答了“为什么”代表、“谁”代表、代表“谁”、“如何”代表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在为理顺自身与国家、人民和其他党派团体之间的关系的同时,也面临着代表功能弱化、问责机制缺失等诸多挑战,因而需要进一步丰富政治代表观的内容,完善政党利益代表机制,充分发挥政党代表功能。

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即政党是现代政治运转的轴承,起着连接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中介作用。政党作为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承担了一系列的政治功能,如代表、目标制定、利益表达和聚合、精英遴选等,而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是代表功能。萨托利指出:“政党首先且最主要的是表达的手段:它们是工具,是代理机构,通过表达人民的要求而代表他们。”[1] (P56)正是在利益代表的过程中,政党同所代表的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之间形成了一种政治代表关系。这种政治代表关系“不是一般的代表关系,实质是一种政党政治代表关系。即特定社会体制下的政党以及在特定的政治权力领域内活动的政党精英,通过选举或其他手段获得权力的委托,掌握、控制国家政治权力,或者是参与国家政治权力的管理,在此过程中与一定阶级、阶层、社会集团,乃至群体和个人之间所形成的一种代表其利益要求、政策主张和价值目标的双向互动、平等合作的关系。”[2] (P77)政党政治代表关系作为政党政治代表观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三个要素:代表者(主体)、被代表者(客体)、代表方式(手段)。简而言之,就是“谁”代表、代表“谁”和“如何”代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在回应上述三个问题的同时,还回答了“为什么”是中国共产党进行代表的问题。正是在对这些基本命题的回答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政党政治代表观,为其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活动中处理好与国家、人民和其他党派团体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成为执政党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历史演进与发展

研读党的历史档案和文献,可以把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形成与发展史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探索阶段(1920—1935年)

现代政党是代表特定阶级或阶层利益的政治组织,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取决于能否维护和发展其所代表的利益。党的“一大”会议指出:“我们……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3] (P9)党的“二大”会议重申了此种代表观,即“我们共产党……‘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3](P57-58)也就是说,作为无产阶级急先锋的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宣告自己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者。而后,因国共合作的实现以及国民革命运动的兴起,国共两党便在“谁是国民革命的代表者或领导者”的问题上产生争执,即费约翰所言:“一旦政治合作进而成为阶级地位的表征,关于革命领导权中谁在代表谁的困惑就产生了。”[4] (P474-475)实际上,蔡和森在1923年已经意识到:“从旧的历史看来,领导中流阶级向国民运动走的有中华国民党;从新近的历史看来,领导工农阶级向国民运动联合战线上走的有中国共产党。”[5] (P152)但是,大部分共产党人缺乏足够的认识,致使党的“三大”会议决议仍强调“中国国民党应该是国民革命之中心势力,更应该立在国民革命之领袖地位。”[3](P128—129)直到党的“四大”会议的召开,才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唯一的指导者,要使工人阶级取得民族革命运动的领导地位。”[3](P284)遗憾的是,大革命终因众多的因素而致失败,其中,就年幼的中国共产党而言,主要原因在于放弃了对革命的武装和领导权,并由此遭到了共产国际的指责。在共产国际看来,只有工人身份出身的党员才能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因此,需要调整党的领导人过于知识分子化的结构,增加工人党员的数量。

20世纪30年代初,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扩大和国民党围剿力度的增大,党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并渐渐意识到党内“普遍存在着的‘左’的倾向,就是对各种与工人阶级有关系的劳动者的先进代表关起门来,……这无疑是错误的。……尤其现在苏区的党,领导者工农民主专政的党,由于许多条件还不能及时的造就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的时候,吸收革命的知识分子的入党,更是必须的。”[6] (P455)也就是说,需要优化代表者的结构,不能仅仅限于发展工人党员。1935年,瓦窑堡会议作出的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他应该大量吸收先进的工人雇农入党,造成党内的工人骨干。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加入共产党。”[6](P477)这个论断不仅意味着代表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而且意味着其所代表的利益更加广泛,即“共产党不但是工人阶级的利益的代表者,而且也是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代表者,是全民族利益的代表者。”[7] (P620)这实际上回答了“谁”是代表者以及应该代表“谁”的利益的问题。可见,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伊始,就高度重视政党政治代表问题,且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形成阶段(1935—1949年)

瓦窑堡会议结束之后,党的领导同志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不应只代表工农阶级的利益,还要代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例如,毛泽东在1937年同史沫特莱谈及“中日问题与西安事变”时就说:“共产党人决不将自己观点束缚于一阶级与一时的利益上面,而是十分热忱地关心全国全民族的利害,并且关心其永久的利害。”[8] (P483)并在《论新阶段》的报告中强调:“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9](P522)刘少奇也认为,“无产阶级和它的政党在进行斗争的时候,……必须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代表一切革命阶级的利益,代表自己民族的利益,也就是说要代表占本国人口百分之九十几的人民的利益。”[10](P118)此时,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强调要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是因为这关系到能否取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如果仅仅代表某个阶级的利益,那么,党的阶级基础就较为单一,这就难以证明自己有资格担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领导者。从现实来看,这种话语的转变是对党所处环境的一种反映,虽然属于一种权宜之计,但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为后来党提出代表全民族利益的要求奠定了基础。

抗日战争结束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会议上作报告,仍然强调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代表者,即“中国这个社会两头小,但是两头强,中间大,但在政治上是软弱的。中间阶层是动摇的,无论哪个中间阶层都有它的动摇性。坚决的阶级就只有两个:无产阶级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他们的政治代表分别是共产党和国民党。”[11](P306)但是,此次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开篇却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6](P628)显然,这个表述意味着党要代表中国人民的利益不再是一种宣传性的口号,而是由党的性质、地位和根本任务所决定。为此,刘少奇作了解释:“中国共产党只有当它是站在全体人民的利益上,而不仅是站在本阶级当前部分的利益上,只有当它是组织与团结整个民族与全体人民,而不仅是组织与团结本阶级来进行奋斗,它才能胜利。”[10](P331—332)与此同时,党章还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迫切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6](P629)这实际上是对共产党及其党员如何实现全体人民的利益提出了要求:即必须同代表对象保持密切的关系,及时地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并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党的“七大”会议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初步形成。

(三)曲折发展与成熟阶段(新中国成立至今)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因而不存在“谁是代表者”的问题之争。然而,由于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执政党的代表基础亦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直接引发了共产党“代表谁”的问题。1951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中国共产党正是代表这个阶级的党,并是这个阶级的先锋队。”[12](P78)这段话并没有出现“中国人民”、“中国民族”、“全体人民”和“全国民族”等词汇,同党的“七大”会议上所提及的两个先锋队相差甚远。显然,这不单纯是内容上的变化,更主要的是揭示了中国政治生态环境的根本性变化——即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执政党和领导党,需要强调政党的阶级属性,以获得工人阶级的支持和拥护。果然,党的“八大”会议通过的党章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是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12](P464)而后,党的“九大”、“十大”及“十一大”会议的党章修正案基本沿袭了类似的表述,仅是将“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改变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强调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阶级性*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均规定申请入党的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贫农、中下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虽然新中国成立之后执政党仍然重视群众路线,但囿于革命党的政党理念而过于强调对群众的动员和宣传,造成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实现。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执政党的政治代表观严重偏离现实,致使执政党与国家、社会、民众、各民主党派之间关系受挫。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其政治代表观亦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党的“十二大”会议通过的新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13](P63)这一论述实际上表明:党不再只是工人阶级的政治代表者,同时也是中国人民的政治代表者。虽然世情、国情、党情在实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之后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及“十五大”延续了上述话语,没有适时作出调整。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一直未作出回应。直到党的“十六大”会议的召开,新的党章修正案才出现了全新的提法:一方面,重申了“两个先锋队”思想,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14](P45)另一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4](P45)显然,新时期重提“两个先锋队”思想,并不是简单重复民主革命时期的“两个先锋队”理念,而是对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的重新认识和把握,体现了阶级性和代表性二者之间的有机统一;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上的重大转变,是一份宣告它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宣言书,深刻体现了党的先进性,揭示了党的先进性、阶级性和代表性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两个先锋队”性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新发展和新突破,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成熟。

二、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基本内容及其特征

梳理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演进历程可知,它主要围绕着政治代表的主体、政治代表的对象以及政治代表的方式展开论述,即“为什么”要代表、“谁”代表、代表“谁”、“如何”代表四个问题,它们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基本内容。

(一)“为什么”代表

每个人都具有不同的利益,且“每个人是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唯一可靠保卫者”,[15](P44)因此,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代表,而不是由其他人代表。然而,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由于受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不能正确地认识到自身利益,需要先锋部队来代表。诚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谈及农民阶级时所言,虽然他们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但这些共性并不能让他们组织起来而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的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16](P677—678)先锋部队作为无产阶级的代表者,其“先锋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先锋部队的成员是先进分子,他们能够识别哪些是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真实利益,哪些又是表面利益、眼前利益和虚假利益;二是先进部队掌握了先进的理论,可以洞悉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这正是20世纪初期中国无产阶级(主要是工人阶级)所需要的,虽然它们是社会最进步和革命最坚决的阶级,但存在人数少、规模小、文化低等弱点,仍属于一个自在阶级。只有组建一个能代表他们阶级利益的革命政党,才能担当起中国革命的领导责任。1920年8月,党的早期领导人蔡和森在致信毛泽东时提出:“先要组织党——共产党。因为他是革命运动的发动者、宣传者、先锋队、作战部,以中国现在的情形看来,须先组织他,然后工团、合作社,才能发生有力的组织。革命运动、劳动运动,才有神经中枢。”[5](P24)通过组建先进的革命政党,能够有效保证无产阶级的利益得到代表和实现。因此,无产阶级之所以选择中国共产党作为其阶级利益的代表者,关键在于她的先进性——即“是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而在最坚固的中国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党。……集合了中国工人阶级与劳动人民中最忠实、最勇敢、最觉悟与最有纪律的代表,从而使它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10](P315)

(二)“谁”代表

中国共产党创建初期的主要成员是一些知识分子,他们在领导和组织工人运动的过程中积极发展工人党员,扩大了党的阶级基础。尽管如此,知识分子党员仍然在党的早期领导人员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当大革命失败后,党的领导机关便成为追责的对象,罪责之一便是对革命存在妥协心理,放弃党的领导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问题,主要原因是党的领导成员知识分子过多,即“共产党领导的积极分子都不是工人出身,都是那些在民族解放运动高涨时加入共产党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底代表,……他们是和被剥削的下层群众没有联系的。他们也没有受过无产阶级的教育。他们也没有领会到国际无产阶级运动底经验。因此,他们便将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政治上的不稳固性,不澈底性,不坚决性贯入到共产党领导中间来。”[17](P974)也就是说,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机关人员不应该是知识分子,因为知识分子与无产阶级之间缺乏同质性——即没有相同的教育、共同的经历、紧密的联系等,自然对无产阶级的苦难不能感同身受,更谈不上维护他们的阶级利益,也就难以担当起代表(领导)的责任。因此,1927年发出的中央通告第二号要求“党的指导机关的成分要工农化,提拔在斗争中表现积极的工农分子各级党的指导机关负责;党员成分要工农化,坚决地赶紧地大批吸收工农分子入党。”[18](P303)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决议也强调党最重要的组织任务是“将工农分子的新干部每换非无产阶级的智识分子之干部”,[6](P145)从而“使党的指导干部之中无产阶级及贫民的成分占最大多数”。[6](P147)这种认为只有工人身份的党员才能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看法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它把“代表视为一种同质性的关系,认为代表只有与被代表者共享一个属性才能发挥好代表的职能。”[19](P243)如此狭隘的政治代表理念,为党内“关门主义”思想的盛行提供了依据。直到瓦窑堡会议的召开,这种错误的政治路线才被终止,并要求发展知识分子党员,这实际上标志着政党实质代表理念取代政党形式代表理念——即代表者的身份或特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代表者能反映和维护被代表者的利益。

(三)代表“谁”

政党代表“谁”的问题,关系到政党能否执政,是任何政党面临的首要任务。政党代表的对象越广泛,其基础就越牢固,就越有可能赢取执政权。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曾宣称“只维护无产阶级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这致使其领导的工人运动虽然不断高涨但都以失败而告终。究其原因,就在于其所代表的对象比较单一,缺乏群众的支持。因此,增强党的代表基础,就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紧迫任务。此时,毛泽东等共产党人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得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8](P37)的论断,促使党的“四大”会议作出了组建工农联盟的举措,指出农民是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和中国革命的最主要动力,要积极反映并维护农民阶级的利益。而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渐渐意识到:如果仅仅依靠工农阶级的支持,是难以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的。因此,把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群体视为党的代表对象也就水到渠成。即如瓦窑堡会议决议所说:“党的领导权的取得,单靠在工人阶级中的活动是不够的(这是要紧的),共产党员必须在农村中、兵士中、贫民中、小资产阶级与知识分子中,以至一切革命同盟中,进行自己的活动,为这些群众的切身利益而斗争。”[7](P620)这实际上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已经不再是代表单一阶级利益的政治组织,而是不同阶级利益的政治代表者,主要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及其所代表的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所压迫的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兵士主要是穿军服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20](P1272)正是依靠上述几个阶级的大力支持,中国共产党夺取了政权而成为执政党。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曾在代表“谁”的问题上有过错误的认识,但执政党最终意识到:要巩固党的一党长期执政地位,必须始终代表和维护包括新兴社会阶层在内的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不断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四)“如何”代表——即政治代表的方式

“如何”代表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代表观:即“委托代表观”和“独立代表观”,前者主张代表者的言行要遵从选民或政党的要求,但束缚了代表者的独立性;后者强调代表者的言行应遵循本人的独立判断,却忽略了被代表者的意见,因此,两者都存在不足之处。当然,上述两种代表观所讨论的是基于选举产生的代表关系(选举是必备环节),这与政党代表关系——强调政党纲领或政策要求反映其所代表阶级的意见——存在区别。为解决“如何”代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群众路线,既尊重了代表者的独立性,又回应了被代表者的利益诉求,破解了“委托代表观”和“独立代表观”所面临的困境。首先,必须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反映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诉求,即“党员是否成为群众的领袖,那完全不是由于法律的规定,不是由于党的任命,而是由于我们的党员能够了解群众,能够牺牲自己,最忠实地为群众的利益而斗争,能够说服群众,能够在长期的斗争中证明我们的同志的主张是正确的”;[10](P59)其次,必须教育、唤醒和组织群众,避免群众局限于眼前利益和个人利益;再次,必须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进行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后,必须在制定政策时保留一定的独立自主性。其中,党员领导干部的自主决断权尤为重要,因为群众路线隐含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政治代表者(先锋队的共产党)掌握了先进的理论,能够洞察社会发展的规律和最充分地代表被代表者(人民群众)的利益。[21]源于此,王绍光指出:“人们通常把群众路线看作共产党传统中的民主决策方式,但群众路线也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代表方式。……群众路线是中式代表型民主的核心所在。……不仅是中式代表型民主的理论基石,也是中式代表型民主的主要实现途径。”[22]

综上分析可知,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的特征:一是重视优化政党的人员结构。党员是政党的主体,党员的组成结构,直接影响政党作用的发挥。回顾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演进史可知,党根据自身所处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不断地调整政党的人员结构,保证党的先进性和广泛性,从而能够代表不同阶层和群体的根本利益。诚如《中国共产党历史》指出的:“党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先进性,使中国人民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他们利益的忠实代表,从而自愿地选择和接受党的领导,并在党的领导下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奋斗。”[23](P1041-1042)二是注重扩大政党的代表基础。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执政党,一方面,是源于党是由掌握先进理论的先进分子所组成,这是基本前提;另一方面,是源于它重视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这是根本保证。由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党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实现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转变。三是强调发挥群众路线的作用。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收集民情、反映民意和汲取民智的重要渠道。在群众路线的实践中,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也保证了党员干部的自主决断权,因而可以有效克服决策过程中的“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的弊病,保证制定的政策和作出的决策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愿,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

三、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的当代价值及面临的挑战

中国共产党政党代表观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有效地回应了自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夺取进而巩固政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正确处理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政党代表观的首要任务是解决“谁”是代表者即“谁”享有代表权的问题。只有拥有代表权,政党才能成为执政党进而掌握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获得中国革命乃至国家政权的领导权,关键在于她代表了中国工农阶级的利益,赢得了它们的拥护和支持。正如李维汉所言:“领导权问题,从基本上说来,就是争取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壮大和巩固工农联盟的问题。”[24](P458)可见,政党的代表权和国家政权的领导权具有密切的联系:即代表权是领导权的基础,领导权是代表权的保障。其次,为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指导。政党代表观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处理执政党(代表者)与人民(被代表者)的关系,这是中西执政党均要面临的一个根本政治问题。区别在于:西方执政党由于受到竞选的压力,较为重视选民的眼前利益,因而制定的政策普遍比较短视,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历来重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但在政策抉择过程中却保持较高的自主性,因而出台的政策更能反映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具有延续性和继承性。最后,为正确处理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参考。任何政党首先要代表其所属特定阶级的利益,而作为执政党,还要维护全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据此,《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25] (P19)同时,各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参政党,主要代表各自所联系的社会阶层的利益,它们同执政党所代表的根本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执政党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自觉倾听民主党派的意见,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维护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利益。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政治代表观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兴起削弱了执政党的政治代表功能。新时期以来,社会领域发生的最大变化莫过于社会组织的兴起,它们代表着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是沟通政府与社会的重要中介。但是,社会组织所代表的主要是局部的或眼前的利益,这些同执政党所代表的整体的或长远的利益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此时,执政党不仅要对社会组织的合法利益诉求进行回应和解决,还要敢于拒绝不合理的利益要求并进行引导和宣传,这就对执政党的利益代表和整合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协调社会组织的具体利益和执政党的根本利益之间的冲突,是执政党需要面临的挑战。其次,国家权力机关的民意代表功能,同执政党的利益代表形成一定的张力。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法定的民意代表机关,其代表依据是建立在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基础之上,因此,现行法律规定代表应同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汇集、表达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代表依据是建立在掌握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之上,因此,党章规定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可否认,人民代表大会所反映的是一种局部利益(即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这同执政党所代表的根本利益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冲突是执政党需要面临的挑战。最后,问责机制的缺失,影响了执政党利益代表的政治效能。党章规定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25](P24)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问责机制,造成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甚至还出现了少数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严重损害党的权威和形象。如何让党员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执政党需要面临的挑战。因此,只有进一步丰富执政党政治代表观的内容,完善政党利益代表机制,发挥政党代表功能,才能及时回应外部的诸多挑战,巩固党长期执政的地位和基础。

[1] 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2] 沈远新.国外执政党代表机制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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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M].第9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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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毛泽东选集[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0] 刘少奇选集[M].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11] 毛泽东文集[M].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12]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M].第9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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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中国共产党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 李文苓]

The Evolution and Analysis of the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uang Xiaofang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Party School of CPC Beijing Municipal Committee, Beijing 100048)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representative; interest representative; mass line

Modern politics is the politics of political parties, the representative is the main function of a modern political part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s gradually formed a unique political representative view in the practice of leading the Chinese revolution, construction and reform. It answers a series of basic questions such as “why”, “who”, “whom” and “how” of the representative. In order to straighten 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itself and the state, the people and other party groups,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s political representation is also facing many challenges, such as the weakening of the representative function, the lack of accountability mechanisms and so on. Therefore,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should give full play to the functions of the representative of a political party.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方政治代表理论研究及其启示”(项目号:13CZZ011)的阶段性成果。

黄小钫,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政治学博士(北京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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