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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的推进*

2016-02-05

教学与研究 2016年11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

关 锋

“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的推进*

关 锋

国家治理现代化;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治理;管理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多种因素共同推动,一种新的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现代治理日益兴盛,其核心就是如何看待和处理国家地位、权能、职责、边界等问题。质言之,就是国家问题,它的出现就是对传统国家观念及其现实问题反思的结果。“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既是对西方现代治理理论的辩证分析、合理借鉴,也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某些内容的创新推进。后者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国家消亡与社会主义国家及其长期性问题;国家管理与国家治理问题;国家与社会长期共存、良性互动问题;社会主义民族国家问题。

一、治理的兴起与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

最早正式出现于1989年世界银行报告中的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在当时“还是一个不常听到的词”,时至今日,它却成为内涵非常丰富、适用非常广泛的名词,举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和社会学,出现频率都非常高,以至于诸多领域“很难有不以它作为常用词来使用的”。[1](P16)杰索普甚至为此指认说,如今“它在许多语境中大行其道。以至成为一个可以指涉任何事物或毫无意义的‘时髦词语’。”[2](P55)这或许有些夸大其辞,但它无疑揭示了当代治理概念兴盛、大行其道的事实。不过,支撑这一事实的则是一些与传统统管模式明显有别的新统治之道、新管理范式、新维系公序之法的悄然兴起,亦即现代治理不断发展且日益盛隆这一更为基本的社会实践事实。

现代治理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的兴起,主要受以下因素推动:其一,也是最为基本的,就是传统国家管治二维(国家—市场)模式的困境。具体说,主要指福利资本主义国家膨胀的危机和以撒切尔模式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私有化浪潮所形成市场失灵危机,亦即全能国家(政府)、全能市场两种对立模式的双重失败、不可持续。这迫使人们寻找、建构新思路、新策略。其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巨大挑战,主权国家再也不能像传统自上而下单线管控模式那样自由无拘地运用国家权力来维系秩序、维护公益、化解社会争端,因为它涉及不同主权国家在国际法地位平等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约束,有人称之为“国家的销蚀”。[3](P110-121)必须探寻新的解决之道。其三,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各种志愿团体、慈善组织、民间互助组织等非政府性的社会自治力量不断壮大,对公共生活影响越来越大,获致人们越来越多的认可和支持。其四,尊重世界复杂性、互动性,尊崇分散、多元、自治,讲求自由个性、平等协商,以后现代思潮为代表的一些新思想、新观念不断涌现,给传统学科范式、某些现代性思维模式(如主张理性、权威层级管理)带来巨大冲击。

正因受诸多因素影响,治理概念本身因此内涵博杂,以至于杰索普夸张地说它可以指涉任何事物。不过,尽管如此,现代意义上的治理,其核心意指和基本诉求却是清晰明了、齐整贯一的——那就是:消解传统国家权力运作模式,建构新的社会整合、公序维系、公益扩增之道。具言之,淡化传统的国家权力中心论,摆脱其一尊独霸的权威地位,寻求非国家的社会力量进入。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所做最具权威性的定义,把这个核心明白无误地呈现出来。罗西瑙等人在其很吸引眼球的名作《没有政府的治理》中表达了相同的意思。梅理安更为具体地指认,在现代治理中,国家管治与社会运行之间、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不再是监督,而是合同包工;不再是中央集权,而是权力分散;……不再是由国家‘指导’,而是由国家和私营部门合作”。[4](P111)

由是观之,现代治理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和处理国家地位、权能、职责、边界等,一言以蔽之,就是以政府为正式代表的国家问题。尽管其主要思想大致可分为主张弱化国家、甚至宣扬“没有政府的治理”的社会中心派和主张维系国家地位的国家中心派,但不可否认的是,都是围绕国家做文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现代治理的出现是对传统国家观念及其现实问题反思的结果。

亲身领导社会主义实践探索并精通历史唯物主义的列宁曾总结说:国家问题是“全部政治问题”,也是“最复杂最难弄清的问题”。[5](P59)正如密利本德分析的,虽然马克思本人“从未试图系统地研究国家”但“在他几乎所有的著作中始终反复地提到不同类型的社会中的国家”;[6](P9)博托莫尔等人也认为,虽然“马克思自己从来没有试图系统地分析国家”,但国家却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7](P563)列菲弗尔更明确地说:“国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核心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最高点内容”。[8](P26)马克思“致力于一种最后的、也是最高的目标:认识政治和国家,并在这方面建立一种理论。”[9](P122)国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问题,在今天,已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界的共识。

不过,正如上述密利本德、博托莫尔等人指出的,马克思恩格斯没有专门、系统地研究过国家,吉登斯从另外一个角度指认说:“马克思有关国家的观点大部分来源于对黑格尔的批判,除此之外他几乎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写作”;[10](P210)普兰查斯认为经典马克思主义缺乏普遍的国家理论;[11](P20)韦韶利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缺乏明确的国家概念;[12](P1)列菲弗尔为此更明确地说:“如果有人想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寻找一种国家理论,也就是说想寻找一种连贯和完全的国家学说体系,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这种学说体系是不存在的。”[9](P122)可以说,经典历史唯物主义缺乏完整、系统、专门性的国家理论。

虽然历史唯物主义在国家问题上有很多原创性的洞见、非常深刻的认识,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同样存在着不足。具体言之,其一,由于缺乏对国家问题专门、连贯、系统的集中研究,它有一些相关表述非常简略,欠缺详细论证。它在个别问题上表述存在歧义。波比奥曾举例说明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自相矛盾”;[13](P59)列菲弗尔甚至为此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存在“在国家问题上的犹豫和动摇”。[9](P101)

其二,更重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主要建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对以早期资本主义国家为代表的传统国家的深刻分析和批判,而它对未来社会的分析,因为没有亲身经历社会主义国家实践,则主要是理论推演基础上的推论和判定,固然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地基保证了这些推论、判定的基本科学性,但它们和社会主义实践复杂的经验现实之间的罅隙和距离,很难保证完全被消除。对此,密利本德在20世纪70年代末有过反思,他说面对过去“五十年来的整个政治经验”,经典马克思主义“从来就是缄默的”。因为其经典创始人都逝于其前,即使是诸如列宁、卢森堡等伟大的后继者,或因缺乏大规模实践经验,或因缺乏远距离的历史审视,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都没有做出多少重大推进。[14](P4)

所以,针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新变化和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人们习惯于直接套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说法,在对问题的分析、阐释上往往诱致简单化,在对社会主义实践的指导上,有时会难以自圆其说。鉴于此,面对以国家为中心议题的当代治理的兴盛,我们不但要在思想上深化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的理解,更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丰富和拓展它。

在这方面,“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思想的提出,非常具有典型性。很明显,它的提出,汲取了国外治理、善治思潮的一些合理内核,但坚拒生搬硬套。最明显的是,没有使用国外通行的“治理”、“善治”的说法,而直接谓之“国家治理”,这显然是有特定思虑的。“国家治理”就其字面意思而言,有两种维度:一是为了国家而进行治理,或者说治理国家,“国家”在这里是作为一种“共同体”形态(民族国家)而言的;二是国家进行治理,具体说就是国家力量(其主要标志是官方政府及其系列机构)发挥主导作用的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应是二者的统一*正因此“国家治理”既包含英语national governance(对整个民族国家的治理),也包含state governance——占有公权力的国家(以政府为主要代表)为主要主体的治理,后者是最重要的内涵,所以,本文中译采用后一种说法。。

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在今天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对世界发展情势的顺应和回应,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正因此,它无疑也蕴含着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的多维突破和推进。对此,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15]俞可平为此指认“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全新的政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16]

二、国家消亡与社会主义国家及其长期性问题

《哥达纲领批判》强调:“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17](P314)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最为清晰、最为知名的界说。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上是工人阶级政权、社会主义国家,即“一种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国家”。[18](P102-103)马克思恩格斯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不过,由于他们深刻洞察到国家“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毫无例外地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19](P176)而“表面上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最丑恶的东西,正是这个社会一切腐败事物的温床。”[17](P54)所以正如伊格尔顿、塔克、库诺、阿维内里等人指出的,在他们的理论视野中,国家是“一种异化的力量”*参见[英]伊格尔顿:《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第199页,李扬等译,新星出版社,2011年;[美]塔克:《马克思主义革命观》,第78-80页,高岸起译,人民出版社,2012年;[德]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第315-320页,袁志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Shlomo Avineri,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 of Karl Marx,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8,p22、43.。正因此,虽然他们明确认为,“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再是“任何原来意义的政权了”,[20](P371、197)但仍然强调它“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9](P547)强调“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17](P630)“国家消亡”既是历史唯物主义逻辑推演的自然结果(国家消亡是生产力发展演进的必然结果),也是这种建基于阶级史观的国家论的价值祈求(因为国家消亡代表阶级对立的消除、人类解放的到来)。正因此,国家消亡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阿尔都塞称其为“马克思的战略性观点”,它“彻底颠覆了因袭的国家观念”;[21](P247)科莱蒂指认这是贯穿马克思一生的最始终如一的思想之一;[14](P4)列菲弗尔更明确地强调,国家消亡“这个根本性观点”在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理论中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从马克思的思想观点中,取消国家行将终结这样的观点,那么,马克思的思想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9](P124)

正是在国家消亡这种核心话语的烛照下,历史唯物主义,一则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过渡性、特殊性(它为自身的灭亡创造条件、为进入无国家社会奠定基础);二则强调它的历史短暂性,它是“一种革命的暂时的形式”,[22](P340)只“持续到阶级存在的经济基础被消灭的时候为止”。马克思恩格斯固然也说过:“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全部国家废物抛掉”[17](P13)国家才会消亡等较为抽象的话(即可理解为国家消亡需要很长时间),但社会主义国家短暂存在、尽快消亡无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主导理路。

在经过十月革命后在直接民主基础上废除国家的短暂历史尝试所造成的种种恶果后,列宁进行了痛苦的反思。他在1918年3月在俄共(布)第七次(紧急)代表大会上指出:“我们目前是绝对主张要有国家的,至于说要论述国家不复存在的、充分发展了的社会主义,那只能谈谈那时将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别的就什么也想不出来了”,“提前宣布国家的消亡将违背历史的前景”。[23](P60、61)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列宁认识到经典历史唯物主义所设想的国家消亡的条件在当时的苏俄并不存在,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乃至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国家都必须存在。经过更长时期社会主义实践锻造的斯大林反思更为彻底。他在1939年联共(布)十八大上明确说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身“还有不完善和不充实的地方”,其中“国家消亡”论是典型,应重新“进一步探讨”国家和社会主义的关系;国家“不仅仅”是阶级矛盾的产物,国家的存在还由社会发展的落后性决定的,这种落后性使得党不得不“驾上国家的大车,尽一切力量向前拉”;国家在社会主义不但不应消亡,反而是一国(特别是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重要的推动力量,并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必须存在。斯大林的反思,无疑具有相当大的现实合理性*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否认斯大林国家理论和实践存在巨大问题,在他那里,国家本身被推向了神坛,社会主义成为了巩固国家的工具和手段,国家力量本身被目的化了。关于斯大林这部分内容,参见任晓伟:《从“国家消亡”论到“社会主义国家”观念——20世纪前半期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长安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放在今天来看,历史唯物主义国家消亡思想容易诱致一些超历史、简单化的乐观主义推断,我们固然可以根据包括前苏联、中国在内的现实社会主义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进而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有一定距离来为之辩护。但实事求是地说,对国家和社会历史互动的复杂性,国家长期存在的某种自足性、维系群体存在需要的现实性,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前已述及,“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泛泛谈论治理,而是旗帜鲜明地提“国家治理”,首先就充分彰显了国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重要性。

其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它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存共进。我们知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改革是其始终不变的主题之一,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是我们持之以恒的长期伟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项漫长的历史征程。这意味着,在中国,社会主义不但必须赋予国家形式存在,而且社会主义国家还将长期存在。

再次,习近平同志还曾特意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传统的“四个现代化”相提并论,以至于人们现在已将之热议为“第五个现代化”。“四个现代化”是我们提出的长期奋斗目标,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之相提并论,意味着它同样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进而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存在的长期性不言而喻。

最后,“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24]国家治理现代化有自身演进的路径,不可能一蹴而就,具有渐进性、长期性,这也再次彰显了社会主义国家存续的长期性。

三、国家管理与国家治理问题

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国家最本质、最首要的职能是阶级统治。马克思恩格斯也强调除此之外国家还存在着“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25](P432)的职能,它是“由于国家的一般的共同的需要而必须执行的职能”,[17](P121)人们一般称之为社会管理职能;他们还强调国家的“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17](P523)这突出了国家社会管理职能的不可或缺性。

然而,我们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存在一种二元思维模式:在阶级社会,社会管理职能是为巩固、强化阶级统治职能而存在,是在政治统治职能主导下进行的,体现着国家(政府)力量的渗透,列菲弗尔为此说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第三种意义上的国家”,即“关心整个社会、管理市民社会的国家,这种国家甚至给市民社会带来好处”。[9](P140)社会是国家管理的结果,社会管理是国家政治职能的延伸、扩展;而在未来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则是纯粹的社会自我管理、社会自治,“公共职能将失去其政治性质,而变为维护真正社会利益的简单的管理职能。”[17](P227)受此影响,赖希宣称“社会的自治”“是共产主义的突出特点”。[26](P226)要么是国家管理,要么是纯粹的社会自治,这种二元分立的思维模式淡化了社会管理的相对独立性,它没有被重视,即使是国家存续状态下,在特定情况和特定领域,一些非国家因素、弱国家意义上的力量参与国家管理,进而使国家(代表整个共同体)相对于统治阶级、社会管理相对于阶级统治的独立性得以彰显的可能性、可行性。

当代治理理论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传统国家统治论、国家全盘管理论而提出的,并体现出颇富成效的一面,而传统的国家管理模式步履维艰、困境频生,亟需激活一些非国家因素、弱国家意义上的力量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提出的,所以,它一方面强调我们追求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另一方面又特意指出,要“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2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为此习近平还特别强调,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27]受此影响,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

“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第一,国家治理包括由国家公共权力直接代表——政府进行的公共管理,也包括非国家权力行使者——代表非国家力量的社会组织进行的公共管理,仅仅用二元分立来看待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是不足敷用的,在公共事务治理、公共利益维系上,它们是可以统合的。第二,国家治理不是传统的自上而下单线的国家管理,它强调非国家力量或弱意义上的国家力量(即不直接代表国家、不高度占有国家公共权力)的积极参与,直接代表国家的政府虽然居于主导地位,但一则有些公共事项它要和社会力量民主协商、平等协作完成,二则有些公共事项可以完全交给诸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市场等社会力量去完成,促进社会自治,政府只负责监督即可,进而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第三,不管是政府治理,还是社会力量自治,都必须依法进行,政府治理要接受法治约束。这意味着社会力量的监督,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管理和社会力量自治相互监督、和谐共处、共同提升。

以上这些认识,浸染了现代治理理念,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统治论、国家管理论传统结合时代情境的创新推进。

四、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

上述分析已昭示,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着国家与社会二元分立的视角。马克思恩格斯很早就接受了黑格尔的一个基本看法,即代表民间力量的市民社会和国家的二元分立*按照波比奥的分析,马克思大大缩减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的内涵,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既包括私人经济交往所形成的民间力量,也包括他所认为的诸如司法、警察机关等只消极处理冲突的低级国家要素。参见[意]波比奥:《民主与独裁:国家权力的性质与限度》,第35-41页,梁晓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并据此批判性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问题:政治解放造成新的政治异化——这一则表现为公共政治生活中的“公民”和经济生活中的“私人”之间的冲突,因为缺乏公共性(普遍性)的约束,并使得“社会”(共同体)畸变为“市民社会”(私人利益的战场);二则表现为市民社会中的私人利益决定国家与法,结果本应代表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家却成了少数私人(统治阶级)利益的维护者、捍卫者。“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28](P132)资本主义“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28](P274)警察、法庭、行政机关等国家机构不是市民社会本身赖以捍卫自己固有的普遍利益的代表,而是国家用以管理自己,反对市民社会的全权代表。国家是“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17](P57-58)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19](P170)

黑格尔主张进一步强化国家威权与力量——因为“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29](P253)来扬弃和克服市民社会私人利益主导的原子式状态,赋予市民社会各种各样的“特殊性”以理性的“普遍性”,使之走向公共利益主导,使“市民社会”恢复共同体的一面,进而和国家一道实现政治的公共性、使整个社会上升到一个新的伦理实体。而历史唯物主义选择截然相反的路向:即消灭私有制基础上“国家社会化”,国家消亡,其原有的管理社会职能回归社会,推行社会自治。“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17](P95)“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17](P631)赫尔德称此为“社会和国家将完全合一”;[30](P134)施瓦尔茨曼托认为,国家消亡也就是“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将逐渐消失”;[31](P186)用奥本海更直白的话说,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将不再有‘国家’而只有‘社会’”。[32](P120-121)

而对于新生的无产阶级专政来说,“旧政权的纯属压迫性质的机关予以铲除,而旧政权的合理职能则从僭越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当局那里夺取过来,归还给社会的负责任的勤务员”。[17](P57)然而,问题由此萌生:其一,它已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国家,密利本德曾经说,这几乎不再是国家了;其二,它的任务和使命就是不断完善社会管理这个“合理职能”,不断地扩大社会自治,尽快创造国家自行消亡的社会历史条件。

概言之,历史唯物主义很少设想过在国家和社会长期共存基础上协调互动、健康共促。基恩分析道,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建构自己的市民社会理论时,明显的缺陷是,把国家和(市民)社会根本对立起来,否认国家的中立性,主张国家消亡,进而也否决了通过社会逐渐民主改造国家的可能性*John Keane,Democracy and Civil Society,London:Verso,1988.详情参见杨雪冬:《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简评》,《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第2期。,也就否认了国家与社会长期共存互动的可能性。基恩的这个批评固然不完全正确,但很难说它是无的放矢。在此,库诺的一个说法值得我们注意,他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执迷于他们国家消亡和国家职能逐渐由社会代替的学说,致使他们没有看到早在他们那个时代”“国家就开始有了新的任务和职能”,即由注重阶级统治、专制政权的职权国家发展为注重管理社会——“越来越多的社会任务由它接受下来”[33](P315-320)的管理国家。库诺此说并不全面,现代国家的发展除社会国家化即原有的社会事宜成为国家管控对象外,也存在着国家社会化的趋向,即原来国家管控的事项逐渐转变为社会自我管理事项。其合理之处在于,揭示了包括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现代国家与社会互相渗透、长期并存的事实。

鉴于此,首先要提及的是,历史已经证明,社会主义在现实中必须借助于国家形式、通过国家力量推进发展,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不考虑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既不尊重事实,也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实践本性。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这应是一个很重要的着眼点。

其次,治理理论的兴起和西方发达国家一些治理的成功经验表明,国家与社会、市场的良性互动、协调共进不但可行,而且卓有成效,对于推动一个国家的健康发展,极有裨益。为此“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我们必须走出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国家力量、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应长期并存、互相促动、合作治理、协同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言说,无疑是走出这种二元思维方式的典范,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在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上的推进。

五、社会主义民族国家问题

民族问题虽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但也绝非可有可无的,相反,马克思恩格斯不但就民族的起源、近代民族问题的实质做了很多深刻的阐析,而且对近代欧洲民族国家兴起的进步意义给予了肯定,对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给予了有力声援,并且就解决民族争端、民族冲突提出了很有价值的理论指引。

但明显的事实是,正如列菲弗尔指出的,民族—国家问题是马克思原先预想(以1848年《共产党宣言》为代表)的工人阶级革命道路上两个重要的现实障碍,[9](P144-145)历史唯物主义很少从社会主义与民族国家相结合的角度思考问题。“经典马克思主义对附属民族取得独立国家地位是持赞许态度的”,[14](P111)密利本德的这个辩护固然有一定的文本依据,但就其主导思想而言,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社会主义是超民族国家的。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强调:“现代的工业劳动,现代的资本压迫,无论在英国或法国,无论在美国或德国,都是一样的,都使无产者失去了任何民族性”,“工人没有祖国”,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28](P283、291、307)这固然张扬了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精神,但却轻忽了工人阶级民族性的客观事实。到19世纪下半叶,为了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明确强调:“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特别重视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20](P479)他们还专门批评了《哥达纲领》提出的“工人阶级为了本身的解放,首先是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观点是“从最狭隘的民族观点来理解工人运动”。[17](P308)如此一来,“无产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国际的事业。”[34](P87)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应是超民族国家的事业。

吉登斯为此解释说,马克思恩格斯“真诚地相信具有共同命运的工人最终会取得超越民族界限的胜利。坚持认为‘工人没有祖国’,这显然既是实际的观察又是希望的表达。不过,作为对内在趋势的一项推测,它同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发展理论的主要动力完全一致。”[35](P27)换句话说,他们的这些观点是依据世界历史理论建构出来的,主张世界工厂、世界市场所铸就的代表世界先进生产力的现代工人,必然超越狭隘的民族视野。“大工业到处造成了社会各阶级间相同的关系,从而消灭了各民族的特殊性”,进而也创造了一个“在所有的民族中都具有同样的利益,在它那里民族独特性已经消灭”[28](P195、115)的阶级即现代工人阶级。

在今天看来,这多少有些理想化了。普兰查斯专门著书分析了马克思恩格斯逝世以后资本全球化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联,得出的结论相反:全球化并没有削弱民族国家反而强化了它,事实上前者必须以民族国家的存在为前提和基础。[36]普兰查斯的这个观点受到很多人的重视乃至认可。吉登斯为此批评道,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观察和希望都是建立在“未将民族—国家作为普遍现象而给予详尽的考察”[35](P25)基础上;而库诺则批评道,由于历史唯物主义过于注重从阶级统治工具角度看待国家,结果,“作为生活形式,作为对民族生活本能进行系统集中,整理和调节的国家从马克思的国家观中被剔除了”。[33](P310)忽视了现代国家还有作为民族共同体这一重要面向。这些批评未必都很准确,但它们提出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思考。

在现实历史中,社会主义建设不但以国家形式存续,而且以民族国家形式进行。后者对中国尤为重要。我们知道,欧洲民族国家是在近代随着绝对主义国家谱系的建立、资本主义的兴起而逐渐形成的。自此以后,两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几乎所有的当代国家都是民族国家,以至于人们普遍认为民族 “几乎是建立国家所必需的自然因素”。[37](P134)而中国更为特殊,是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民族国家,中国人提及国家,总是含有强烈的民族共同体意蕴。王岐山为此特意强调,“国家”是我们中华民族独有概念,国与家紧密相连、不可分离。[38]

中国是在民族国家的基础上选择了社会主义。我们选择社会主义不仅是因为要实现工人阶级解放、人类解放,而且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对此,毛泽东有过重要的思考:“国际主义者的共产党员,是否可以同时又是一个爱国主义者呢?我们认为不但是可以的,而且是应该的。……因此,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我们是国际主义者,我们又是爱国主义者……因为只有为着保卫祖国而战才能打败侵略者,使民族得到解放。只有民族得到解放,才有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得到解放的可能。……因此,爱国主义就是国际主义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实施。”[39](P520-521)应该说,这是切合中国实际非常有价值的思考。

“国家治理现代化”有明确的认定:推进国家治理、国家能力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奋斗目标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40]这里所谓国家,中华民族国家是其基本意蕴之一;“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中华民族“学习、转化”的结果,它必须为了民族的利益、形成民族特色,体现社会主义中国民族国家的维度,它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24]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华民族选择的结果,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是以中华民族国家为载体的。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既是以民族国家形式进行的治理,也是对整个民族国家进行的治理。

国内学者郎友兴为此分析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要命题包含着两个维度,一是现代民族—国家建构,另一个是现代化运动。对于中国的国家治理及其体系来说,有其特殊的内涵与意义,那就是,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质上是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问题。[41]这个分析,可谓精当之论。我们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用意在于强调中国作为民族国家的形态建设社会主义,既推动社会主义发展,也推动民族国家的兴盛,使之成为现代的民族—国家。这当然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国家观的推进。

余 论

历史唯物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创新是其内在本性和生命活力所在。恩格斯为此特意指明:“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19](P681)正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的某些具体观点、看法有必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被丰富、拓展,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道路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健康,中国模式不断成型、日益完善,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新发展会迈向更高的台阶。这既是历史唯物主义本性之所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之所系。当然,也须明确,这些创新发展,主要是基于对当代人类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实践经验进行反思,从而实现对历史唯物主义某些具体观点的重释、拓展、完善等,而非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基本观点的背弃。“国家治理现代化”并没有否弃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工具、在终极方向上它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等基本观点。

另外,国家治理现代化虽然强调了国家的重要性——这对后发展中国家极具战略意义,没有一定的国家威权和有效的国家制度,就缺乏足够的整合力、动员力集中国力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执行赶超战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重回过去全权政府、万能国家、国家过度膨胀的模式。在此,福山的一个总结很值得我们借鉴:“有必要将国家活动的范围和国家权力的强度区别开来,前者主要指政府所承担的各种职能和追求的目标,后者指国家制定并实施政策和执法的能力特别是干净的、透明的执法能力——现在通常指国家能力或制度能力。”[42](P7)后者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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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孔 伟]

Furtheranc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View of State
by “Modernization of State Governance”

Guan Feng

(School of Marxism Studies,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31)

modernization of state governanc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view of state; govern; administration mode

Pushed by multiple factors, a new kind of administration mode to public affairs——modern governance sprung up since 1990s. The core problem is how to treat and deal with the state’s status, power, responsibility, boundary, etc. The submission of “modernization of state governance”, is not only the dialectical analysis and reasonable reference of western modern governance theory, but also the innovation and furtherance of some contents of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view of state. Specifically speaking, the latter is mainly manifested in four aspects: the problem of the withering away of the state and the long existing of socialist state; the problem between state management and state governance; the problem of long term coexistence and positive interaction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 the problem of socialist nation-state.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历史唯物主义创新研究”(项目号:14ZDA004)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科研教学良性互动研究”(项目号:15JDSZK034)的阶段性成果。

关锋,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教授(广东 广州 5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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