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侦查刍议
2016-02-05聂小翔
魅力中国 2016年17期
聂小翔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 广西 桂林 541006)
贿赂犯罪侦查刍议
聂小翔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 广西 桂林 541006)
新的形势下,贿赂犯罪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发案率不断增加。本文正是在当下贿赂犯罪侦查现状的基础上,对贿赂犯罪侦查中的难点和要点进行探讨和研究,旨在解决贿赂犯罪侦查的问题,拟寻求在探寻的过程中引发一些有价值的思考和结论。
贿赂犯罪;侦查;模式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贿赂犯罪也随之不断发展变化;而对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加大,也促使了贿赂犯罪产生应变。在新的形势下,贿赂犯罪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发案率不断增加。相对贪污和渎职等职务犯罪,贿赂犯罪的特点使其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在趋利避害的天性下,犯罪嫌疑人也会越来越“青睐”贿赂犯罪这一“安全系数”高的犯罪形式,从而促使贿赂犯罪的发案率不断增加。当前,贿赂犯罪形态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发案领域多元化。过去贿赂犯罪一般多发在政府采购、人事变动等环节或领域。而近年来已向权利容易商品化的领域和部门扩展。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都成了贿赂犯罪的多发点,以往较少发生贿赂犯罪的新闻、科教、卫生等部门也呈增长趋势,侦查难度也越来越大。
一、特殊侦查手段运用制度
贿赂犯罪的基本特点是掌握着公共权力的人利用职务和权力进行,并且利用权力掩盖犯罪行为、干扰阻挠侦查的“强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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