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假离婚”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2016-02-02张梦喜
法制博览 2016年14期
关键词:对策分析
张梦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5
“择校假离婚”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张梦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55
摘要:近年来,各大新闻媒体集中报道了关于“假离婚”这一现象,令人费解的是这种与政策挂钩的“假离婚”现象竟然愈演愈烈。为了买房子、卖房子、取得低保指标等,甚至现如今为了孩子上学,“假离婚”成为了更多人解决各类问题使出的不得已的绝招。如果为了孩子上学而迫不得已选择“假离婚”的方式,对社会和家庭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关键词:“假离婚”;负面影响;执法困难;对策分析
一、“择校假离婚”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政府监管缺失
首先,婚姻自由是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且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然而“择校假离婚”往往不是感情破裂,反而是感情更好,这种情况造成相当大的执法困难,有关部门无从查证。其次,义务教育阶段取消择校,不实行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化,只抓就近入学,这就是政府失职。最后,不少家长为孩子办理入学出示近期才办理的离婚证,有的甚至还是登记前一天才离的婚,而入学登记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也无法干预,这也足以说明政府监管的缺失。
(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兼顾当地生源和外来生源的双重利益,坚持刚性政策固然必要,但是,人文关怀也不可或缺。而现如今,优秀的师资力量大多集中在繁华的都市,偏远地区或者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滞后,无法吸引大量优秀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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