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
2016-02-02林一川李馥屹
法制博览 2016年22期
林一川 李馥屹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浅谈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
林一川李馥屹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摘要:当前我国法律体系构建中,关于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法律规定仍处于初始阶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相关环境侵权的诉讼找不到明确的法律条文,要么不予受理要么直接参照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故鉴于环境侵权特殊性,浅谈一些构建该制度的见解。
关键词:环境侵权;立法原则;制度构建
一、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一)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基本内涵
环境侵权是指因人为各类损害环境利益活动侵犯了受害人利益,侵权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其区别于一般侵权的典型特征是:此类侵权必须是以破坏环境利益为前提。此即环境侵权间接性的准确内涵,故不可将所有与环境有关的侵权行为全部识别为环境侵权。据此,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人为各类损害环境利益活动侵犯了受害人利益,造成精神损害,侵权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二)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理论基础
1.环境正义理论
环境正义的概念源于美国,是指人类不分各种因素对环境利益拥有共同的权利。该理论作为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表达了受害人因环境利益损失造成精神利益受损的诉求。环境侵权的受害人因环境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可以向施害人主张赔偿,这使环境正义得到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有利于保障环境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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