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实习生人身损害问题解决方案探究*
2016-08-10赵方宇刘佳妮
法制博览 2016年22期
周 京 黎 晨 赵方宇 冉 艳 刘佳妮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 401120
高等院校实习生人身损害问题解决方案探究*
周京黎晨赵方宇冉艳刘佳妮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摘要:近年来,实习逐渐成为诸多高校人才培养计划的一部分。但由于实习生与劳动者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同,以及实习生在实习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等因素,在实习生遭受人身损害之后,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救助。本文对实习生人身损害赔偿难题的现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应地提出了立法保护、建立预防机制、设立新型保险等解决措施,从制度层面更具体地为实习生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理依据,以图为实习生提供更加妥善的保障。
关键词:准劳动者;预防制度;实习生人身损害责任险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成熟,社会竞争较过去更为激烈。用人单位对于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不仅局限于理论知识储备,还要求其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实习作为积累实务经验的有效途径,逐渐成为高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点。但由于我国劳动立法并未明确实习生的法律地位,加之实习单位权责不明等原因,导致实习生权利受到侵害时,没有有效的救济途径,受害实习生的维权道路充满着艰辛和无奈。同时,救济难度大和保障能力有限等问题也使得他们即使盼到了期待已久的判决,也无法得到最直接的救助。在此背景下,积极探索和构建高等院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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