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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语言与话语主体的逻辑

2016-02-02范丙申

哲学分析 2016年2期
关键词:语用学主体

[荷]范丙申/文

薛平/译



日常生活的哲学思考

自然语言与话语主体的逻辑

[荷]范丙申/文

薛平/译

摘要:对于处理各种相互关联的议程,语言学和时下流行的主体逻辑颇为有用。语义学和语用学可以受益于一种内涵更为丰富的一般观点,这一观点涉及语言过程及其主体;而论述语言表达式的策略语义学和语用学,由于其与人类行为相伴随,并对之进行指导,则可以令各种主体逻辑从中获得良多教益。

关键词:主体;动态逻辑语义学;语用学

一、自然语言的语义与语用学概要

古典语义学:真值条件描述语句φ的内容,即使得语句为真的世界情景,因而接近于本体论,与主体无关。但语言是产生于理性的自然社会现象,其功能是让主体用以做事、交流、影响,接近于语用学、认识论。这两种观点是相容的:功能观点描述行为,二者在话语表示理论、情景语义学、动态语义学、博弈论语义学中互动。真值条件理论表明主体如何单独或者互动地表示信息。

语义学起始于哲学逻辑。蒙塔格(Montague)研究关于时间与必然的模态,但是,除去意义规定,他并没有分析一般范畴。这种研究是否果然反映了语言实际上如何起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语义学/语用学走向“系统”:指代与话语融贯、索引性、时间视角与叙事流展、范畴组合的机制、推理的自然子系统、比较与其他排序装置、问句、祈使句以及其他话语行为,等等。

二、信息驱动主体的动态逻辑

真值条件式的世界描述只是我们想要加以研究的一个方面,另一个与之相对立的方面是“功能性”要素,它涉及人们的决定、论辩以及信息交换。信息驱动活动涉及推理,以及与之处在同等地位的观察与设问。

处在同等地位的基本事件与态度 下述二者处在同等地位:产生信息的行动或事件,与为事件所限定或策动的主体的态度。对于其中之一的理解不能独立于另一者。哲学逻辑强调诸如知识或信念之类的态度,但如今我们也研究导致修正知识与信念的事件,把它们视为服从其自身的逻辑规律的一等公民。

向导系统:硬信息(hard information)的动态认知逻辑 我们把标准认知逻辑与更新信息的行动“动态化”。基本模态Kiφ:主题知道情况φ。由于信息事件,知识被获得或丧失。简单的情形:诚实的宣告/观察!φ更新一种认知模型M,s,它把实际世界s更新为子模型M/φ,s,使得其中仅仅包含那些使得j为真的世界。特别地,[!φ]KiΨ描述主体i得知φ为真之后所知道的事情。最终得到的“公众宣告逻辑”系统有一个完备的公理化,它把认知逻辑加以扩展,使之带有关于获得新信息之后的知识的规律:[!φ]KiΨ←→(φ←→KiΨ[!φ]Ψ)。这是关于经由完全可靠的信息更新后的知识的关键“递归方程”。注意:新逻辑具有满足古典标准的严格性。方法论:人们识别相关的重大更新行动,以合适的逻辑句法将它们记录下来,并确定适用于它们的有效原理。最后形成的双层次动态逻辑既包含公式,也包含行动表达式,并且倾向于成为人们由之开始的基础逻辑的保守扩张(conservative extension)。因此,这样的逻辑并不改变基础语言的有效规律,仅仅添加关于新的算子的推理的原理。这样的动态逻辑系统可以为下面将要讨论的情形给出。

主体:进一步的关键属性 (1)驱动理性行为的并不仅仅是知识,还有最终被表明为假的信念,以及信念修正和从错误中学习的行动。理性的标志并非恒久不变的正确性,而是做出必要纠正的能力。(2)推理行为以一种更为精微的方式影响主体的信息。从高层次的语义模型到更多地是句法的表示都容许某种“意识”。(3)理性行为的一个关键特征是涉及主体对于世界的状态的评价,以及他们为他们自己的信息态度所平衡的偏好。决策/博弈论的一个典型特征,是使用牵扯到许多因素的概念,如在给定各种个人信念的情况下在此人的各种可能举措中做出最佳选择的概念。为了应对这一点,由于单纯的评价变化,或者牵扯到许多因素的新变化所导致的偏好变化就会产生。(4)主体的单一行动为长期的对话或探究所孕育。这一时间过程结构可以被当作模型,以便弄清楚对于主体而言,一个单一步骤在一个部分或完全已知的流程中究竟“意味着”什么。(5)从个体到社会互动。许多理智作业涉及两个或更多的主体间的相互影响,就像在交流与游戏情形中那样。就像物理世界中有多物体互动,人类主体有多心灵互动的问题。因此,主体的群体自身获得了作为他们自身的社会行为的对象的新身份。这一点把主体的动态与时间的逻辑与个人与群体的策略性互动的逻辑相联系,后者可以在博弈论和社会选择理论中找到。

三、主体在语言使用中的基本态度与核心行动

什么样的基本态度与行动使得语言使用者成为语言使用者?

知识与信息的动力学从对于真理的传统的关注走向关注语言使用者关于世界之所知,以及交流如何修改这种知识是有吸引力的。不过,有多少日常话语使得语言使用者获得知识并推动修改所获得的知识是一个经验的问题。许多日常谈话知识在对人们产生影响这个意义上是他们获得知识。同样地,格赖斯(Grice)的对话公设基于这样一种想法,即,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彼此间是有帮助的信息源。再者,这一点在多大程度上正确是一个经验问题。同时,还有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这种特殊类型的话语是否会把我们导向语言功能的核心?

信念及其修正主体大体上是信念驱动的,而信念可能是更为核心的态度。大多数语言使用并不足以保证传达可靠信息:基于似真性与概率的信念更适合于用语言表达。我们能否使信念成为分析语言的一个要素?一条激进的思路可能会把表达式的语义学由真值条件语义学变为“信念条件”语义学。

信念改变的基本行动关乎语言。关于信念修正的动态逻辑包含许多这一类反应一个主体接受新信息的强度的改变,不论这些改变是保守的还是激进的。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才是掌握一种语言?通常强调的是成功交流及其举措。但误解同样是重要的:我们发觉某个地方出错,并以进一步的交流予以补救。对于语言使用,纠正的动力比确保正确与相互理解更为关键。由于纠错机制,我们容忍歧义与错误。如何发展一种系统的语言观,把话语中的分歧作为诱导澄清与补救的动力予以容纳?

评价与偏好主体性并不把主体的信息与主体如何评价世界的状态或行动的后果相隔绝。这一点对语言也是真的。纯粹的信息交流是难以想象的:在交流中,我们始终展示评价的方面,诸如向往某些目标,或者,我们如何感受世界中的事物,等等。有人曾经主张,主体间不带有评价性“反响”的纯粹信息转移是无用的。不过,在应用任何(动态)逻辑之前,让我们先了解,什么样的偏好变动构成自然语言的基础?

四、某些具体后果

研究对象:功能族类如果静态与动态因素齐聚,我们可以协同地工作,研究那些表达式的族类,其中有些描述静态的态度,另一些则描述产生态度并对之做出修正的活动。有许多关于静态动词“知道”的研究,关于对应的动态动词“学习”的研究却很少。只有当我们对这两个方面,以及把它们联系起来的规律进行足够的分析,语言的实质功能才能浮现出来。但是,谈论“知道”的动态同伴并不是琐屑无聊之事——想想认识论的词汇,如“看见”、“观察”、“发现”、“信服”,等等,它们都在信息过程中相互关联着。这一点对信念也是真的,而与之相关联的静态—动态配对涉及描述导致信念变化的行动的表达式,如“建议”、“说服”,或者,描述涉及消极方面的“省悟”、“怀疑”,等等。

翻译语言作为“编码加实践”。大多数语义学视句法为已经给定的东西,而把任何我们想要说出的有关语言过程的东西作为被使用的,也许是在某些“语境”之中的所指。我们能否在这一实践中加入某些东西,以使之变得更为丰富?在这一点上,一个建议是主张回到20世纪70年代的观念:推理是数据的一部分。这不仅仅意味着以有效与非有效的推理范型来为语义模型提供限制。语言是语法地生成(解释)的关于世界的表达,也是与之相融汇的推理实践。

龟山(Kameyama,1995)运用了缺失推理,并且表明语言如何不同于被置于其句法与推理中的东西。一种语言的推理性成分运用到信息的更为精微的句法表示。因而,一种翻译是语言间的一个映射,它所连接的不只是断言,也包括推理。逻辑中的许多从语言L1到L2的翻译τ都含有这一类的冗余。凭借一个把L2模型映照到L1模型的自然诱导映射t,它们确保(a)M/=τ(φ),当且仅当,t(M)/=φ,从而与关于给定情形的断言相联系,同时,给定关于模型转换映射t的进一步的假设,它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b)φ/=Ψ在L1中成立,当且仅当,τ(φ)/=τ(Ψ)在L2中成立,又与推理相联系。不过,如果我们定义一个语言为关于断言的一种语法加上关于推理的一个证明的系统,那么,这一引申意义上的,与语言实践相联系的翻译系统的存在将成为一种更为精微、在实践上更重要的事情。进一步的要求来自其他种类的语言使用,如各个交流步骤的关联。

主体的自然逻辑契合于与语法密切相关的关于表观推理的“自然逻辑”。自然语言可以是一种表达主体的表观推理的高层次媒介。例如,认知模态,包括诸如确定、信服、持有某种怀疑等的态度反映我们如何从事信息活动;作为由涉及面甚广的信息—评价活动诱导的心态,这些模态与决策和行动关系尤其密切。在这方面,使用道义“应当”或“可以”的高层次定性行动描述是很好的例子。为了理解人类行为,我们想要理解的不仅仅是关于“知道”和“相信”的语义学,这些也许不是我们首先想要理解的,我们想要理解的是关于诸如“希望”、“害怕”以及“懊悔”之类的表达涉及面甚广的定性认知词项的语义学。

五、一些方法论的前瞻

动态逻辑与动态语义学如何为语言使用主体定位?动态语义学:表达式的意义应当被理解为它们在接受使用这些表达式所说出的东西的真理性的听者心目中所产生的信息变化。形式操作有一种动态—认知模型转换的意味。与DS/DEL的相似与差别。

与作为对信息与知识的说明的直觉主义逻辑与认知逻辑相对比的明白与隐含的模型建构方式。动态认知逻辑识别相关情境中的涉及信息的行动以及其他行动,为所有这些东西引入明白陈述的句法,并且为主体的知识、信念、偏好或其他相关态度给出递归的规律,从而扩展经典逻辑。动态语义学保持语言的原有状态,但引入意义的新概念,或其他参数;在这里,意义既是信息变化,又是问题变化,似真性的变化。这样做时常导致非经典逻辑,其对经典逻辑的背离是观察动态性之所作所为的焦点。

逻辑之所为与逻辑之作为在逻辑与游戏间划界的区别。①J.van Benthem 2014,“Natural Language and Logic of Agency”,Journal of Logic,Language and Information,Vol.23,No.3,pp.367-382.被适当地表达的标准逻辑可以用于分析游戏的结构,诱导出游戏的逻辑的观念。但是,游戏本身重新定义了逻辑常项的意义(作为对合取或析取的选择,或者作为在选择否定的玩家之间游移的功能),产生出逻辑之为游戏的观点。同样的主张对自然语言可能也是真的。难道我们不认为语言表达式的使用蕴涵导致或应对信息变化的行动,或者上文中讨论过的其他形式的调整,或者告诉人们这一类的变化?

普遍性对象语言/元语言,第一/第三人称视角。自然语言在词汇与结构上都有显性与隐性的样态,并且提供契机显示何时一种“参与”样态转变为一种“评论”样态。这种普遍特性超越了不同的方法论。这一点对于主体的动态逻辑的后果还有待探究。

多样性把自然语言作为过程加以思考凸显了语言使用主体。20世纪80年代有人建议以语义机器人实施模拟,最近也有人追随,但系统的理论尚未发展起来。尽管博弈论语义学认真对待博弈玩家,但即使是博弈论语义学也并不确定其本性究竟如何。如果我们采取同样的步骤,将会发生什么?一个例子:上文中讨论的自然逻辑把我们所追求的简单性置于主体的本性而不是逻辑系统中。众多进一步问题中的一个:语言使用主体经验多样性,这种多样性通过他们的信息、态度、目标,以及语言与逻辑能力诸方面被展示出来。各种语言理论考虑到了第一种类型的多样性,但它们倾向于假设超出事实根据的一致性。我们需要理解自然语言如何能够成为一种普适媒介,使能力参差的不同主体能够将他们的信息与行动同步,使他们之间的差异变得较为平缓。

六、结论

就相互关联(尽管并不相同)的议程而言,语言学和时下流行的主体逻辑是合适的工具。语义学和语用学可以从一种关于语言过程及其主体的内涵更为丰富的一般观点受益,同样,各种主体逻辑也可以从关注与人类行为相伴随并对之进行指导的关于语言表达式的策略语义学和语用学中受益。

(责任编辑:韦海波)

中图分类号:B9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047(2016)02-0081-06

作者简介:范丙申(Johan van Benthem),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教授,斯坦福大学和清华大学兼职教授。 薛平,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中级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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