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医疗器械侵权责任的归属
2016-02-01郭玉坤王嘉驰
法制博览 2016年16期
关键词:缺陷
郭玉坤 王嘉驰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缺陷医疗器械侵权责任的归属
郭玉坤王嘉驰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辽宁大连116024
摘要:随着几次颠覆性的工业革命,医学技术在生物学、材料学、机械学发展的辅助下成为了走在科学技术前沿的排头兵,越来越多的医疗器械走进了人们的医疗活动中。医疗活动基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于医疗器械质量和可靠性的要求越来越高。缺陷医疗器械如果存在于医疗活动中,轻则导致本次治疗活动无效或效果不明显,重则可能导致被害人伤残甚至死亡。本文将着重讨论缺陷医疗器械在我国民法中侵权责任的归属,目前的法学界对于缺陷医疗器械侵权责任适用于产品责任还是医疗损害责任还有一定的争议,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于缺陷医疗器械适用于何种侵权责任加以区分,希望能为该方面研究上的空白部分抛砖引玉,并在司法实践中做理论性的指引。
关键词:缺陷;医疗器械;医疗损害责任;产品责任
一、医疗器械的定义
众所周知,大部分医疗行为要通过医疗器械来实现效力,那么何为医疗器械。与药品不同,一般来说安装在人体中或者间接作用于人体的各种各样的器具、工具、试剂盒、电子设备、电子仪器甚至包括相应数据处理的计算机软件等都属于医疗器械的范畴。一般来说,医疗器械的功能主要通过物理化学等非生物学途径获得,而不是通过人体自身的免疫代谢,或者药物诱导方式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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