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杰法治德治思想探析
2016-02-01龙静云
伦理学研究 2016年6期
龙静云
罗国杰法治德治思想探析
龙静云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罗国杰思想体系中的重要一域。笔者认为,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罗国杰关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国家治理思想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思想道德建设提供思想资源和重要参考。在此文中,笔者从罗国杰关于法治与德治思想的内涵界定、关于法治与德治关系的论述、关于如何落实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治国方略及其重要意义的思考三个方面,对其法治与德治思想进行探析。
罗国杰;法治;德治
我国著名伦理学家罗国杰在其学术生涯中,以其厚重的社会责任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辩证的哲学视野对法治与德治的内涵、关系及其二者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及其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思考与理论阐发,故而,在其思想体系中,法治与德治关系问题成为其思想理论中的重要问题域。
一、罗国杰对法治德治内涵的科学界定
在新中国历史上,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最早是由时任中国共产党总书记和国家主席的江泽民提出的。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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