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制下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保障和风险防控
2016-02-01张玉明邹声浩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6年18期
关键词:程序
张玉明 邹声浩
(365000 1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 2三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福建 三明)
法律规制下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保障和风险防控
张玉明1邹声浩2
(3650001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检察院2三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福建 三明)
近年来,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日益频发,不仅给受害人及其亲属造成难以弥补的身心伤害,也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已经成为备受公众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在充分尊重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健全完善精神障碍患者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和创新精神障碍患者防控模式,切实减少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风险防控
一、法律视角:精神障碍患者的概念界定及特殊的法律地位
1.概念界定
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中的“精神病人”是指由于人体内外原因引起的精神障碍性疾病,包括多种多样的慢性和急性的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只有精神病人才有可能成为法定意义上的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有些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有些是完全责任能力人。[1]
2.关联法律
当前,我国涉及精神障碍患者的法律主要有《精神卫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1)对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利的保护。2013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对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障措施以及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做了具体规定,从立法层面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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