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主要医疗旅游纠纷的法律分析及对策
2016-02-01袁鹰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6年18期
关键词:旅游
袁 鹰
(030027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山西 太原)
我国当前主要医疗旅游纠纷的法律分析及对策
袁 鹰
(030027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山西 太原)
随着人类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医疗旅游这一新兴事务发展迅猛。由于医疗旅游缺乏理论支持和法律规范,各国在医疗旅游纠纷处理上存在很大困惑。因此必须加快医疗旅游理论研究与相关立法工作,保证这一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医疗旅游;范围;纠纷
医疗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形式自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兴起,虽然在整个旅游市场中所占份额有限,但在21世纪头十年中其产值增长超过了1000%,呈飞速发展之势。随着人民追求健康的需求不断提高,医疗旅游日趋风靡。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与标准,医疗旅游纠纷频频出现,目前尚未有权威理论支撑和明确法律规范加以调整。
一、医疗旅游的范围
长期以来,学界对于医疗旅游的概念和范围一直处在百家争鸣的状态。笔者认为,医疗旅游应符合三个要素:首先,旅游行程中应当包含治疗或预防保健等医疗内容。其次,必须签订旅游合同。不论医疗旅游是否实际包括旅行游览行程,只有签订了旅游合同才能明确医疗旅游活动的旅游性质。第三,医疗行为和旅游合同的订立存在必然确定的联系,旅行社、医疗机构或起组织协调作用的医疗中介机构是共同为医疗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当事方,而非单独不相干的个体。部分患者为出国治疗而委托旅行社办理出国手续,并未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应认定为委托行为而非医疗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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