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年来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
2016-02-01魏玉赅李思平
●魏玉赅 李思平
关于近年来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
●魏玉赅 李思平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事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执行,事关刑罚效果的实现,事关罪犯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为准确掌握减刑、假释的总体情况和特点、规律,笔者对2012至2015年淄博中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基本情况
淄博市内设有淄博监狱、鲁中监狱、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2014年10月迁出)、淄博市看守所等监所。2012~2015年,四个监所共押犯34172人,年均押犯8543人。
(一)减刑情况
1.减刑概况
2012~2015年,共减刑10448人,减刑率为30.57%。其中,2012年减刑2014人,2013年减刑2782人,2014年减刑2326人,2015年减刑3326人,减刑率分别为21.73%、30.98%、27.05%、45.37%。
2.从严情况
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12~2015年,共对246人减刑时从严,对19人不予减刑。其中,2012年从严8人,不予减刑4人,从严减刑率为0.59%;2013年从严47人,不予减刑3人,从严减刑率为1.79%;2014年从严58人,不予减刑10人,从严减刑率为2.97%;2015年从严133人,不予减刑2人,从严 减刑率为4.06%,呈逐年提高态势。
(二)假释情况
1.假释概况
2012~2015年,共假释4516人,假释率为13.21%。其中,2012年假释1473人,2013年假释1268人,2014年假释1050人,2015年假释725人,假释率分别为15.89%、14.12%、12.21%、9.89%,呈逐年下降态势。
2.不予假释情况
对于犯罪性质恶劣、主观恶性较重、人身危害性较大及假释后对所居住的村居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等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不予假释。2012年~2015年,不予假释的罪犯总数164人,占提请假释案件的3.5%。2012~2015年不予假释率分别为0.80%、5.01%、6.50%、1.62%。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