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通肇事罪为视角看量刑规范化下刑事判决书量刑说理
2016-03-16王学柳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6年6期
关键词:规范化
●王学柳
以交通肇事罪为视角看量刑规范化下刑事判决书量刑说理
●王学柳
本文以十五种常见犯罪中的交通肇事罪为视角,对量刑规范化实施以后十五种常见犯罪之交通肇事罪在刑事判决书中的量刑说理情况进行了研究,以期从个罪微观的角度找出目前我国刑事判决书量刑说理之不足,增强刑事判决书的量刑说理,提升司法公信效果。
一、具象: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量刑说理现状
(一)缘由:视角与对象选取的说明
2014年1月1日全国法院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后,笔者所在法院交通肇事罪的缓刑适用率达88.65%①笔者所在法院185份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2014年到2015年6月结案)中有185人被判处交通肇事罪,其中16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缓刑适用率为88.65%。另,本省146家法院212份判决书(2014年以后结案)中有18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缓刑适用率为87.26%;外省192家法院215份判决书(2015年以后结案)中有15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缓刑适用率为73.49%。,在与全省法院、全国法院的对比中发现,同样的量刑起点事实,甚至基准刑调节事实也相同的情况下,判决结果却有差异,而这样有差异的量刑结果却无法从判决书中找到原因。笔者对本院185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14年后生效的省内外337家法院612份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进行了对比分析。

表1:采集样本分布情况
(二)考证:三类刑事判决书量刑说理情况
1.A类判决书量刑说理情况
A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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