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性看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后悔权制度
2016-02-01白玉
法制博览 2016年32期
白 玉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 200042
如何理性看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后悔权制度
白 玉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 200042
颁布了19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3年迎来了第二次重大的改革,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经过全国人大代表多次研究修改调整,新消法中增加了消费者后悔权制度。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公布后,瞬间引起人民高度重视,一时众说纷纭。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能够更好的维护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应当深入了解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规则,理性看待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产生,并探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对市场经济产生的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悔权制度
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1993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公布,抽查2300个企业生产的75类2737种国内销售的产品,合格的1976种,抽样合格率为72.2%,质量不过关的问题十分严峻。调查中发现很多厂家无生产许可证、部分中小型企业产品质量不达标的问题,更有三无小作坊冒充大工厂的商标生产产品并流入市场。产品质量不达标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命脉的致命弱点。现如今社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层出不穷,甚至有些地区形成专门以制假造假为生的组织,让人防不胜防。有些经营者想要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收益与三无厂家合作,或者出现经营者被生产者利用也属于受害者的现象。这些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严重侵占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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