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安全检查工作刍议
2016-02-01喻龙森
法制博览 2016年32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喻龙森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江苏 东台 224200
检察机关安全检查工作刍议
喻龙森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江苏 东台 224200
安全检查是保障检察工作安全开展的一项预防性措施,工作中做到认真细致,注重经验积累,多观察,勤思考,必将对司法警察提升安全检查工作水平,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有所助益。
司法警察;安全检查;保障安全
安全检查是司法警察确保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的一项重要的技术措施。将安全检查工作做细做实,提前排查出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可以有效减少检察办案过程的风险因素。
一、安全检查的概念
安全检查则是一项安保措施,其对象是办案场所以及进入办公、办案场所与案件相关当事人等。目的是防止将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办案及办公、办案场所。鉴于司法警察担负着维护检察安全的职责,虽然司法警察职责里并没有明确关于安全检查的相关规定,但是我们认为安全检查的执行主体应该是司法警察。
二、安全检查的种类
检察机关的“安全检查”,笔者认为从内容上区分,应包括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安全检查、场所安全检查三项内容。
(一)人身安全检查是指对于进入检察机关办案区域的人员身体进行的安全检查。
(二)随身携带物品安全检查是指对于进入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场所的涉案人员随身携带的箱包等物品进行的相关检查。
(三)场所安全检查常规情况下是指办案区域在使用之前以排除安全隐患为目的而进行的场所及周边环境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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