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研究
2016-02-01寇克阳
法制博览 2016年32期
寇克阳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河南 南阳 473000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研究
寇克阳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河南 南阳 473000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法公正地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部署和中央政法委2015年11月9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中政委〔2015〕16号),明确了律师参与处理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目标、任务、原则和要求,既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和实践,从顶层设计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又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观念转变,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参谋、宣传、服务、疏导作用,依法维护公正结论、纠正错误判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信访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创新之举、长效之策,必须创新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相比过去单独由政法机关或其他职能部门作为信访案件处理主体而言,更具独立性和专业性,能够在信访人与政法相关部门之间搭建了一个沟通平台,成为解决信访案件的一种新型渠道。……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