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导向教育法在公司法本科教学中的运用分析*
2016-02-01孟金梅
法制博览 2016年32期
孟金梅
汕头大学法学院,广东 汕头 515000
成果导向教育法在公司法本科教学中的运用分析*
孟金梅
汕头大学法学院,广东 汕头 515000
OBE(Outcome-basededucation)教学法称为成果导向教学法,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始于美国的教育理论。该理论采用反向课程设计法,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教学目的。汕头大学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均采用OBE教学法设计。此教学法在公司法教学中得以运用并取得满意效果。OBE教学法的效果取决于课程教学大纲设计、教师授课技能、课程评估方法、总体专业规划、学生学业规划等综合因素。因此,OBE教学改革要体现制度化。建议推广OBE教学法以满足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
成果导向教育法;公司法;教学;运用;分析
OBE(Outcome-based education)教学法称为成果导向教学法,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始于美国的教育理论,美国学者斯派蒂(Spady)为该教育理论的代表人物。该理论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中心,采用反向课程设计法,首先要根据教学对象明确教学的产出成果(outcome),即要提升学生的哪些能力;其次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以确保教学成果的实现;最后对照设定的教学产出成果对教学进行评估。①该理论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得到重视并得以较广泛适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要以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强学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此规划同时强调要推行本科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出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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