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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诏敕的用典的相关问题研究

2016-01-31赵丙阳

青年文学家 2016年2期

摘  要:唐代诏敕对账工整,用词华丽,其所引用的古典名句,使诏敕更加言之有理,而不是政治命令的强加,而且唐代诏敕字数并不多,不使人感到冗词赘句,但又能传达出应有的意思。唐代诏敕的这些优点都得益于其用典艺术的发展,因此,研究唐代诏敕用典艺术对文学的发展具有很高的价值。本文就从唐代诏敕的用典的种类和用典的艺术效果两方面对唐代诏敕的用典相关问题进行简单的研究。

关键词:唐代诏敕;用典;种类;艺术效果

作者简介:赵丙阳,黑龙江双鸭山人,硕士研究生,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助教。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02--01

引言:

唐代诏敕是唐朝宣谕天子之命、教化黎民百姓的公文文体,其特别讲究用典。虽然诏敕更多的是一种政治上的命令,并不能像纯正的文学一样过分地依赖于外在的艺术形式,但不可否认的是,唐代诏敕的用典艺术给唐代诏敕带来了庄重典雅的主体风貌,使其形式对账工整,辞藻华丽。正是因为唐代的诏敕具有这样的效果,使得用典艺术成为了唐代诏敕最为突出的文学特征。

一、唐代诏敕用典的种类

唐代诏敕用典主要分为三种,即明典、暗典、翻典。

(一)明典

明典指的是为广大民众所知晓,且是反应正面东西的典故。在唐代诏敕中使用明典,就是在诏敕中使用广大民众所知晓的典故,其用意就是能够教化百姓,传播正能量。例如唐高祖李渊的《授裴寂司空诏》中有云:“譬兹梁栋,有若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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