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中的身份认定
2016-01-31王舒郑琴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大学生
王舒++郑琴
[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用人单位对职员的整体要求越来越高,大学生为求提升自身素质,积累处事经验则开始多种形式的实习。但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对大学实习生在劳动中的主体资格予以界定,使其处于身份不明的状态。因此,从大学实习生的分类入手,依据具体情形逐步分析出大学生实习中身份的认定并提出有关法律建议,以求达到保护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的目的。
[关键词] 大学生;实习;劳动者身份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918(2016) 01-0022-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6.01.012
[本刊网址] http://www.hbxb.net
一、大学生实习的分类及其特点
(一)学生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工俭学,分为勤工助学和兼职。《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对勤工助学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大学生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利用其课余时间,为了提升学习及生活条件,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的报酬。而兼职,则是学生的个人行为,出于增加收入,积累一定社会经验的目的,不受学校的统一管理。但两者都是以自己的劳动成果赚取一定的薪酬。
(二)短期专业实习。此阶段往往有专门的老师进行相应的指导,学生在实习岗位上主要是起辅助作用,帮助在职工作人员完成一些琐碎的小事。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学业计划,将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此类短期专业认识实习或者毕业实习一般是不给予相关报酬的。
(三)顶岗实习。近些年,以“工学结合”为主导的教学培养模式逐渐形成,许多院校将教学任务与用人单位的职位要求相结合,使学生的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锻炼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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