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控制的会计处理
2016-01-30郑心泓
商业会计 2015年24期
郑心泓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5)24-0007-03
摘要:2014年7月1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施行。本文对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中有关非同一控制下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控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和解析,并举例进行阐述。
关键词:分步控制 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报表
文总结梳理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控制的会计处理,按照持股比例逐步上升的顺序,对每次增持股份的会计处理进行解析。为简化说明,本文暂不考虑股权投资减值与所得税的影响。
一、增持后无重大影响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2014)”)将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2006)”)的规范范围限定在“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不管在活跃市场中是否有报价、公允价值是否能可靠计量,都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范围。
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增持后仍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当按照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增加原该权益性投资计入科目的账面价值,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限定市场活跃程度和公允价值的可计量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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