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户外运动安全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2016-01-29解丹阳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6年2期

钟 薇,朱 芸,解丹阳

户外运动作为一项与大自然紧密接触的体育活动,近年来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群参与其中。各地开展的户外活动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户外运动事故也不断增加,成为阻碍户外运动健康发展的一道屏障。分析可知,造成户外运动事故的原因有许多,比如俱乐部资质较差、风险责任承担存在欠缺、参与者防范意识较差、救援不及时、保险功能缺失、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等[1]。目前我国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不能对户外运动进行有效的促进与保护。因此,建立户外运动安全体系能够保障户外运动安全、健康、和谐、规范、有序、可持续的发展[2]。笔者通过对我国户外运动保险的现状及问题进行研究,旨在为我国户外运动安全体系的建立提供一定帮助和支持。

1 户外运动安全保险的界定

1.1 保险及保险的功能

何谓“保险”,国内外学界对于保险性质的研究认识迥异,不同学派对于保险的定义也各不相同。综合诸家之观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达成了共识:首先,保险的对象是风险事件;其次保险的目的主要是经济补偿;再次保险采取的方式是协力,保险存续的基础是保险金;最后保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持续经营的经济制度。本文定义的“保险”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律的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