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法在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应用
2016-01-27周玉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
周 玉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与传媒系, 安徽 亳州 236800)
综合评价法在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的应用
周 玉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与传媒系,安徽亳州236800)
摘要: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重要环节之一。“综合评价法”采用多指标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来源和本人支出情况以及家庭突发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认真设计量化评分细则,合理设计权重,能够较为准确地评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
关键词:综合评价法;学生资助;量化评分;权重设计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5.02.039
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认定是重要环节之一。一直以来,贫困证明法(主要依据是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观察认定法(主要由辅导员来观察和了解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民主评选法(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等方法在资助工作较为常用,其特点是流程简单、便于实施,但是这些方法逐渐暴露出缺乏监督、凭借主观推断和评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1]。也有研究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难主要缘于知情难、判断难、比较难、确认难和求证难[2],困难认定的制度缺陷、资源分配中的“条件含糊”等成为影响资助公平的主要因素[3]。因此,改进困难认定方法,应该从克服以上几方面的障碍着手,使认定结果更加客观、经得起检验。本文介绍一种名为“综合评价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尝试将学生困难情况用综合打分的形式予以量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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