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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微信舆论的自由难题和伦理限度

2016-01-25李丽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李丽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哲学与科学系,江苏南京,211189)

论微信舆论的自由难题和伦理限度

李丽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哲学与科学系,江苏南京,211189)

摘要:微信这款新兴的社交工具形式上为其受众群带来了全所未有的“表达自由”,促进民间舆论逐渐从“被时代”走向了“我时代”。但微信舆论场中却自动生成了信息中下阶层的自由难题:微信舆论场中信息中下阶层的自由不能获得保障和无力反抗利益集团及不法分子的信息资源控制。其归因于信息中下阶层基本生存权益保障的失位、信息中下阶层道德文化建设的缺位以及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的空位。所以应该“为微信舆论立法”,确立微信舆论的伦理限度。应秉承以真实性原则为首要原则、以不伤害原则为核心原则、以良知原则为延伸原则和以生命至上原则为根本原则的四项微信舆论伦理基本原则,建立起绿色、和谐、公正、优雅的微信舆论场。

关键词:微信舆论;自由难题;伦理原则;人的自由;信息中下阶层

具有强社会关系特质的微信给其受众群创造了相对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流和公众讨论平台,形式上实现了人的“表达之自由”。但微信舆论场中信息资源掌握的不平等折射出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信息中下阶层①因其自身在文化资源、社会资源占有上的劣势,难以在“自由民主”的微信舆论场中最终真正获得生存权益保障、充分获取有益的信息和实现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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