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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跨文化传播的全球伦理构建

2016-01-25徐鸣童卡娜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徐鸣,童卡娜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83;中南大学校团委,湖南长沙,410083)

新媒体时代跨文化传播的全球伦理构建

徐鸣,童卡娜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83;中南大学校团委,湖南长沙,410083)

摘要:当代的跨文化传播存在着传播格局上的非正当性、传播指向上的强私利性、传播效果上的非合理性等偏失,其全球伦理的构建势在必行。跨文化传播全球伦理最重要的一般性伦理原则应是善意原则与公平原则,其传播主体的伦理责任,主要应包括珍重生命、反对暴力,诚实守信、宽容互重文,共存共荣、和平自由的文化伦理责任,以及公利为先、私利为后的社会伦理责任;其传播行为的伦理规范,主要应包含行为目的的规范、行为本身的伦理规范、行为效果的伦理评估。

关键词:跨文化传播;全球伦理;传播主体;传播行为;善意原则;公平原则

一、全球伦理与跨文化传播的全球伦理

全球伦理,亦称普世伦理、普遍伦理,由 1993 年8月在美国芝加哥召开的世界宗教议会大会提出。它“指的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1]。会议认为这样一种全球伦理应当是“由所有宗教所肯定的、得到信徒和非信徒支持的、一种最低限度的共同的价值、标准和态度”。世界宗教议会对“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撒谎”和“不可奸淫”这四条道德古训作出了现代解释,并确定为全球伦理四项“不可取消的规则”,即:珍重生命,致力于非暴力与敬重生命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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