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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高管股权激励个税问题解析

2016-01-21汪轶民

中国经贸 2015年24期

汪轶民

【摘 要】上市之路对于企业来说并非平坦之途,人才在企业的上市之路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储备人才,企业以股权激励为主要手段来吸收、稳定各种人才。高管作为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成为企业上市前股权激励的主要对象。在股权激励过程中,原股东为维护企业利益,为企业留住人才,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高管,这成为企业股权激励的主要途径。同时,随之出现的个税问题也成为企业股权激励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股权激励;原股东;高管;个税问题

企业上市前的股权激励需要谁来缴纳个税?原股东的无偿转让,高管的无偿接收,谁才应该成为个税的承担者?本文从不同维度解析企业股权的意蕴,通过审视高管与企业、高管与原股东之间的关系,剖析原股东、高管在股权激励过程中的个税问题,明晰股权激励中需要缴纳个税的承担者。

一、股权激励的意蕴

股权激励是对企业所有员工(普通员工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它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进行:第一,员工需完成企业规定的既定目标,并获得企业给予的股票;第二,当企业的股票升值时,员工可以从股票中获得更多的收益。由此,员工可以凭借股权激励的方式获得与付出劳动相等,甚至高于自身劳动的收益。通过这种激励手段,一方面可以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最大程度的发挥自己的潜能;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的高效、良性的运转。目前,现有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等四种方式,虽然这四种方式在表现形式和功能等方面有所差异,但是它们在实现目的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激励、稳定企业中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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