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制度化的难点及法律思考
2016-01-20吴玉章
北方法学 2016年1期
吴玉章
摘要:权力制度化的问题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大局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及加快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权力制度化的场域由三个层次组成,即法律体系、权力结构和民族性格。这三个层次在现实中呈现出非常复杂的情况,给实现权力制度化造成困难。应通过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法律途径,保证权力制度化的实现。
关键词:权力制度化依法治国权力结构法律体系司法公正
中图分类号:DF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1-0005-11
引言
最近,党中央提出权力制度化,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①这是十八大以来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观念上的新突破,也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的规律性认识,值得我们不同学科,尤其是法学、政治学、伦理学、历史学等学科的学者认真研究思考。
所谓权力制度化,指的是把权力的运行通过规则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过程。其实,权力与制度原来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权力是强制影响他人的力量,而制度则是规定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行为的规则组合。从学术逻辑来说,它们是不搭界的,但是,由于某些原因,特别是随着西方制度经济学的某些研究结论逐渐传入我国,随着人们对当前腐败现象的认真思考,权力与制度逐渐联系起来。
围绕权力制度化的问题,笔者根据自己的思考,将分别探讨权力制度化的必要性、权力制度化的场域和特点、权力制度化的原则、难点,以及法律解决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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