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教育的基本概念
2016-01-16吴遵民
终身教育的基本概念
终身教育
终身教育(Lifelong Education)[1][2]179[3-5],也译作“终生教育”,日本称“生涯教育”,韩国为“平生教育”。是指人在一生中所接受教育的总和。其从纵向来看,主张教育应贯穿人的一生,而不只局限于儿童和青少年;从横向来看,即指通过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形成开放的教育体系。
终身教育思想曾存在于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但作为一种指导理念、实践方针和科学体系,则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第三届成人教育委员会在巴黎召开成人教育促进会议,时任议长的法国成人教育专家保罗·朗格朗(Parl Lengrand)正式向会议提交了“关于终身教育”的提案。经过近50年的推广与促进,目前国际社会关于终身教育已经达成如下基本共识:(1)终身教育是以政府为主导,学习者为主体的自由、自主与自助的教育或学习活动;(2)终身教育应基于公民学习权保障的理念,坚持公益性与公平性原则;(3)终身教育从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基本目标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而实现这一理想的基本途径是搭建连接各种教育形式的“立交桥”,并有机整合各项教育资源;(4)终身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要创建学习型社会,其内涵又以提高人的精神教养及健全人格、完善人性为宗旨。
终身教育在全世界的普及,得益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倡导与推广,以及保罗·朗格朗、罗伯特·赫钦斯(R.M. Hutchins)、埃托雷·捷尔比(Ettore Gelpi)等一批教育专家的研究与推动,由此理论不断深化,体系日臻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