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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试行现代学徒制的探索

2015-12-15薄宜勇许英

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52期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

薄宜勇 许英

摘要: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给轨道交通类专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现代学徒制是一种新型的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现形式,校企合作是前提,工学结合是核心。现代学徒制的实践,在校企对接、培养方式、实践育人、实施第三方评价、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从而培养适应轨道交通企业需求的专业人才。对在探索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思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52-0159-03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企业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学校与企业合作实施的职业教育制度。它围绕企业人才需求,利用校企合作育人平台,通过招生招工一体、双导师育人、学徒工学交替、实岗育人等,充分利用校企双方资源,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代学徒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企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为新形势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一种工学结合的新途径,对于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超常规高速发展,轨道交通项目快速推进,截止2014年底,中国已有38个城市经国家批准建设轨道交通,规划总里程超过6880公里。未来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地铁建设的行列。据预测,到2020年,具备建设轨道交通条件的城市将达到50个左右。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态势对轨道交通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旺盛而持久的需求。目前,大多数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与地铁公司开展了订单培养,主要通过校企共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师资团队,共同开展教学工作来实现的,但总体来说,企业参与度不够,育人地位不突出,联合培养、育人成效不明显,毕业生岗位工作能力与地铁公司的实际需求不适应,职业素养无法达到地铁公司的要求。2014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明确指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对人才需求的计划性为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制度构建

1.制定现代学徒制管理与运行制度。①建立现代学徒制的组织架构。校企双方成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成立由职教专家、专业教师、企业人员组成学徒制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职责,明确责任。②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依托校企共同成立的现代学徒制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组,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和督查制度,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现代学徒制相应实施方案。实施“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③制订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托校企共同成立的现代学徒制领导小组和专业工作组,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校企共同分析试点专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及过程,确定工作内容,归并整理形成教学内容(课程)。根据岗位生产特点,设计工学交替的教学安排,实现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在学校传授,学生职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和综合技能主要在企业传授。

围绕人才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与就业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构建理论知识和实践实训体系,形成公共基础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拓展学习领域以及基于职业能力发展的项目化的课程体系。根据岗位标准开发课程内容,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专业课程体系及核心课程构建流程见图1。

共同设计职业素养训练方案、学生(学徒)企业化管理方案。根据轨道交通专业岗位严格服从、整体协同作业、心理素质好等共性要求,制订职业素养养成训练方案,将企业“半军事化”管理的理念和模式植入到班级管理中,推行学生(学徒)企业化管理。共同设计考核方案。考核采用学院与企业共同考核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课程考核、综合考核和职业素养考核,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和综合技能及职业素养考核标准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

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现代学徒制需要校企双方人员的相互聘任和兼职,即地铁公司的技术和业务主管不仅要承担专业实践课的教学,还要全程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校企双方还要合作开发一批具有职业教育特色适合教学的资源,包括实训教材、课件、实训手册、案例、教学资源库等。校企双方对承担教学任务、教学资源开发的学院教师和企业员工,按照“绩效考核、津贴挂钩”的原则,分别制定校企人员教学业绩考核办法。学校专任教师通过地铁公司的培训考核,才能进入到地铁公司学徒项目中。地铁公司要选拔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工程师、技师(班组长)或技艺高超、经验丰富、敬业爱岗、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担任带徒师傅,由学校从教学工作量、学生评价、教学成绩三方面进行考核,其综合成绩作为效益的指标加入到工作绩效津贴中。这样被选拔出来承担教学任务的企业员工具有一定的成就感,也能极大调动企业员工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

3.建立混编教学团队,实施双导师制。混编教学团队是实施现代学徒制校企的双导师育人、工学交替的先决必备条件。“双导师育人”即学校的“知识导师”与企业“技能导师”共同实施教学的制度。学校导师主要负责专业理论知识传授、技术与基本技能的培养;企业技能导师主要负责岗位技能传授,学校知识导师和企业技能导师通过交互授课的方式培养学徒,其中学校导师一般以集体授课与理论研讨为主,企业导师以师带徒方式授课,所以企业导师的授课人数应多于学校的导师,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导师(师傅)指导的学生不宜超过3个。为了保证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质量,校企双方应根据以上基本要求建立导师的基本任职标准,除考虑现代学徒制教学所需的岗位工作能力、职业教育能力外,还考虑师资团队为企业技术升级的服务能力。同时还要构建校企“互培共用”的长效机制,实施现代学徒制导师的岗前培养制度和达标上岗制度。

4.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共享资源。校企混编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全真实训平台、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和远程视频教学平台,共享校企双方资源。校企共同开发实训项目,共同组织实训教学和毕业顶岗实习,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促进安全职业素质的养成,提升学生对岗位的胜任能力。

三、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现代学徒制培养的途径探索

1.联合招生招工。根据地铁公司用人计划,在学校提前单独招生环节实施。学校和地铁公司共同商定招生招工方案,明确招生录取条件和招工录用条件,共同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考生报名参加学校提前单招,通过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语、数、外联测,成绩达到学校面试要求后,参加由校企联合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用工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考生为现代学徒制培养学员。学生(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学生(学徒)与企业签订带薪学徒劳动合同,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明确各方权益、学徒岗位、教学内容和权益保障等。

2.根据专业、企业特点合理设计教学组织模式。根据专业特点、对接企业需求,根据轨道交通专业岗位生产过程特点安排教学过程,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为例安排如下:依托学校和地铁企业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根据各专业特点,实施“分段递进式”工学交替教学组织模式,第一学年走入地铁公司由企业负责进行每周2天的认知实习、安全教育等,感知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和企业文化,第二学年深入地铁公司熟悉工作岗位、工作流程等,由企业负责进行每周3天的跟班实习,第三学年融入地铁公司培养岗位综合技能,进行半年以上顶岗实习,进行故障应急处理等训练,并在第三年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把毕业设计与顶岗实习紧密结合,学生在签约地铁公司的就业岗位顶岗实习,并充分利用学校毕业实践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实现校企共同管理、共同考核。具体教学组织安排流程见图2。

3.学生(学徒)证书获取。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实现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地铁公司指定学生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的种类,学院与企业共同负责考证培训。学徒制的学生在毕业时,既能够取得所学专业的毕业证书,也能够取得与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上岗证书。例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为车站值班员,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专业为信号检修工,实现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

四、结语

现代学徒制打破了以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主的教学,建立了集课堂教学、职业培训、技能提高于一体的教学新模式。建立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校企合作,实现互惠共赢,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使学生、地铁企业和学校三方受益。一是学生,在学习期就获得企业的资助,职业生涯明确,提前进入岗位角色,能学到更适应职业岗位的技术技能,有效提高了就业满意度,更好地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二是地铁企业,人才培养规格符合企业的需求,缩短了人才培养周期,实现零距离上岗,解决了地铁企业阶段性、批量性用人的矛盾;三是学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了解企业需求,服务企业,校企合作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师资队伍水平得到整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在实施现代学徒制时,高职院校应考虑行业、专业的性质,准确把握合作企业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扶持,积极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加强内涵建设,将职业教育植根于行业企业之中。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我国尚未成功建立现代学徒制教育体系,现代学徒制的广泛推行面临多重困境,高职院校办学者在探索与实践现代学徒制工作中也碰到了诸多问题。对于学生(学徒)的法律地位、津贴、工龄折算、工伤劳保等问题,急需国家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以便使专业人才培养更好地实现“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校企双方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提高轨道交通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2014-08-25.

http://www.gov.cn/xinwen/2014/09/05/content_2745818.htm.

[2]赵鹏飞,陈秀虎.“现代学徒制”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5,(12):38-44.

[3]薄宜勇,赵德生.提升轨道交通类专业社会服务能力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3,(2):77-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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