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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污染调查及评价

2015-12-12苟艳丽申颖赵千里

长江蔬菜 2015年10期
关键词:灌溉水产地农田

苟艳丽,申颖,赵千里

(1.山东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72002;2.济宁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3.鱼台县农业广播学校)

随着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工业“三废”的排放及垃圾废弃物和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导致农产品产地土壤受到了重金属污染,进而污染到农产品。近几年,“镉米事件”、“血铅超标”、“尿镉事件”频频发生,农产品污染已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从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产地环境质量是影响农产品质量的基础因素之一,分析评价农产品产地环境中农灌水、农田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水平,掌握农产品生产的产地状况,对提高农产品品质、降低重金属含量、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济宁市主要水稻产区及蔬菜生产基地产地环境为例,分析农灌水、农田土壤中重金属的污染程度,并对此作出评价,为农产品安全状况以及农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1 调查与分析方法

1.1 样品来源

选择了任城区喻屯镇,鱼台县李阁镇、王鲁镇3个主要水稻生产基地,以及金乡县、微山县、汶上县、泗水县、嘉祥县5个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对产地环境中农田灌溉水和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农灌水中检测项目为汞(Hg)、砷(As)、铅(Pb)、镉(Cd)、铬(Cr6+),农田土壤中检测项目为 Hg、As、Pb、Cd、Cr。

1.2 重金属测定方法

农灌水中 Hg、As含量测定参照 NY/T 396-2000,Pb、Cd 含量测定参照 GB/T 7475-1987,Cr6+含量测定参照GB/T 7467-1987;农田土壤中的Hg含量测定 GB/T 17136-1997,As含量测定参照 GB/T 17134-1997,Cd、Pb 含量测定参照 GB/T 17141-1997,Cr含量测定参照HJ 491-2009。

表1 污染指数分级标准

1.3 评价方法

按照NY/T 5295-2004《无公害食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的规定执行。

a.单项污染指数Pi=Ci/Si,式中:Pi为环境中污染物i的单项污染指数;Ci为环境中污染物i的实测值;S为污染物i的评价标准。Pi≤1,判定为合格;Pi>1,判定为不合格。

b.在没有严格控制指标超标,而只有一般控制指标超标的情况下,采用单项污染指数平均值和单项污染指数最大值相结合的综合污染指数法。综合污染指数,式中:P综为土壤(水)综合污染指数;(Ci/Si)max为单项污染指数最大值;(Ci/Si)avr为单项污染指数平均值;P综≤1,判定为合格;P综>1,判定为不合格(表1)。

1.4 评价标准

水稻产地依据NY 5116-2002《无公害食品 水稻产地环境条件》执行,评价标准见表2、3;蔬菜产地依据NY 5010-2002《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执行,评价标准见表4、5。

2 结果与分析

2.1 水稻产地环境重金属染污调查及评价

①农田土壤中重金属污染调查及评价 由表6可知,喻屯镇、李阁镇、王鲁镇3个水稻生产基地的农田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都没有超过1.0,其中王鲁镇土壤综合污染指数P综没有超过0.7,说明该水稻生产基地土壤未受重金属污染,土壤处于清洁水平;喻屯镇、李阁镇的农田土壤综合污染指数P综分别为 0.702、0.706,大于 0.7,污染等级为警戒级,污染水平为尚清洁,是否适合发展安全水稻生产,需要专家对具体情况进行论证确定。对稻田产地农田土壤污染较为严重的重金属为As,其次为Cd、Cr,Pb、Hg对稻田产地土壤污染较小。

②水稻产地农田灌溉水中重金属污染调查及评价 由表7可知,喻屯镇、李阁镇、王鲁镇3个水稻生产基地的灌溉水单项污染指数Pi都没有超过1.0,而灌溉水综合污染指数P综<0.7,表明这3个水稻生产基地的灌溉水未受重金属污染,灌溉水处于清洁水平,适合安全稻米的生产。

表2 水稻产地水质评价标准 mg/L

表3 水稻产地土壤中污染物质评价标准 mg/kg

表4 蔬菜产地水质评价标准 mg/L

表5 蔬菜产地土壤中污染物质评价标准 mg/kg

表6 水稻产地农田土壤中重金属污染情况

2.2 蔬菜产地环境重金属染污调查及评价

①农田土壤中重金属污染调查及评价 由表8可知,金乡县、微山县、汶上县、嘉祥县、泗水县5个蔬菜生产基地的农田土壤单项污染指数Pi都没有超过1.0,蔬菜生产基地的土壤综合污染指数P综没有超过0.7,说明这5个县的蔬菜生产基地土壤未受重金属污染,土壤处于清洁水平,适合发展安全蔬菜生产。

②蔬菜产地农田灌溉水中重金属污染调查及评价 由表9可知,金乡县、微山县、汶上县、嘉祥县、泗水县5个蔬菜生产基地的灌溉水单项污染指数Pi都没有超过1.0,蔬菜生产基地的灌溉水综合污染指数P综没有超过0.7,说明这5个县的蔬菜生产基地灌溉水未受重金属污染,灌溉水属于清洁水平,适合安全蔬菜的生产。

表7 水稻产地灌溉水中重金属污染情况

表8 蔬菜产地农田土壤中重金属污染情况

表9 蔬菜产地农灌水中重金属污染情况

3 结论

①通过调查济宁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土壤和灌溉水中5种主要重金属的污染情况,发现济宁市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任城区喻屯镇,鱼台县李阁镇、王鲁镇3个主要水稻生产基地中,王鲁镇土壤综合污染指数P综<0.7,说明土壤处于清洁水平;喻屯镇、李阁镇的0.7<P综≤1,污染水平为尚清洁,污染等级为警戒级,喻屯镇、李阁镇、王鲁镇3个水稻生产基地的灌溉水综合污染指数P综<0.7,说明灌溉水未受重金属污染,为清洁水平,适合安全稻米的生产。在单项污染指数中,喻屯镇、李阁镇水稻生产基地农田土壤中As的值分别为0.94、0.95,Pi≤1,虽然在合格范围内,但明显高于Cd、Cr、Pb、Hg,说明济宁地区水稻生产基地农田土壤受重金属As的影响较大。

②在金乡县、微山县、汶上县、嘉祥县、泗水县5个主要蔬菜生产基地中,蔬菜生产基地土壤和灌溉水均未受重金属污染,处于清洁水平,适合发展安全蔬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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