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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课标背景下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体系的构建

2015-12-10辛瑞鹏

学周刊·下旬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培训体系高中信息技术构建

辛瑞鹏

摘要:高中新课标的提出和新课改的推进,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何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升教师的素质、满足新教改的需求,成为一线教师、教研机构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以高中信息技术学科为例,探讨新课标背景下教师培训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新课标 高中信息技术 教师 培训体系 构建

DOI:

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03.010

本文在分析新课标背景下对高中信息技术教师的要求的基础上,探讨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体系的构建,力求能够完善教师培训工作、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推动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改革的顺利发展。

一、新课标对高中信息技术教师的要求

(一)转变教学理念

新课标指导下的高中信息技术课堂,要求教师转变“应试教育”的教学理念,树立“三维知识目标”。

1.知识目标。教师要传授学生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基本操作方法。

2.能力目标。教师不仅要培养学生对于信息的查询、编辑、储存、传输等专业能力,还要培养学生的知识构建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3.情感目标。教师要通过信息技术教学,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积极的情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念,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提升专业素养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的专业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信息技术专业知识,是对高中信息技术教师的基本要求。教师对于数据库管理、多媒体技术、信息处理、信息技术应用等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和灵活应用,是不断提高教学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2.通用知识。信息技术是一门内容包罗万象、形式异彩纷呈的多元化学科,要求教师对于自然科学、社会热点、历史文化等多方面的知识都有所了解,才能在课堂上做到旁征博引、融会贯通,满足新课标对信息技术教学的需求。

3.教学知识。高中新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教师要重视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构建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和宽容愉悦的课堂氛围,这就要求信息技术教师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熟悉基础教学理论、具备良好的教学实践能力,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率。

二、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体系的构建

(一)合理选择培训内容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既要充分考虑到高中阶段教学特点、信息技术教学需求以及信息技术与高中教学的整合,又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办学实际及教师需求,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目标,有针对性地展开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例如,对办学条件较为落后的农村高中,应该侧重于信息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基本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多媒体教学资源的开发等内容,满足信息技术教学的基本需求;对信息技术教学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也比较完备的重点高中,则应该侧重于信息技术前沿文化与技能、信息技术教学资源的优化与创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与发展等内容,促进信息技术教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二)科学制定培训计划

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应该有科学的组织规划,分阶段、分层次、分区域地针对教师的信息素养、职业操守、教学能力、学生管理、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避免出现“大杂烩”的局面。例如,针对某一区域的高中,以学年为时间单位拟定总体培训计划,每学年一个培训主题,并在此基础上拟定阶段性培训计划,确定每个月乃至每次课的培训内容,体现信息技术培训的体系性和规划性。

(三)大胆创新培训模式

新课标要求高中教师不断改革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因此,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也要本着创新性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而变换培训模式,使教师培训起到推动教师职业发展、促进教师职业创新的目的。目前,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的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选修模式。教师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及客观情况,自主选择参与培训的时间、内容及考核方式,满足不同教师的不同培训需求。例如,个别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过硬,但是课堂管理能力和教学技术水平较弱,就可以选择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理论课程进行学习,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

2.互助模式。为了节省培训资源、促进教师合作发展,安排不同区域的教师分别接受不同内容及领域的培训,然后再组建互助小组,鼓励教师内部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沟通,共同进步。例如,参与教学理论培训的教师与参与信息技术学科理论培训的教师组成互助小组,大家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学习成果,实现合作发展。

3.分层模式。新课标对课程提出了“国家、地方及校本”三级体系,对学生提出了分层次教学理念。因此,在教师培训中,也应该响应新课标的号召,采用分层模式,实现国家级、地方级及校内分层培训,尊重各个层次学校的教学实际及培训需求,促进教师个性化发展。例如,一线城市的重点学校应以国家级培训为主,二三线城市的重点学校应以地方级培训为主,其他学校应以校内培训为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层级滚动”制度,定期邀请参与上一层级培训的教师到较低层级的区域召开讲座,实现教学理念、技术知识及教研成果的共享与流通。

4.教研一体。新课标要求教师不仅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也要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因此,教学培训机构可以考虑采用教研一体的培训模式,将教学研讨和科学研究结合起来,促使信息技术教师对于新的学科领域及教学领域不断学习、研究与实践,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四)努力完善培训机制

为了提高培训效率、激发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教师培训组织机构应该不断完善培训机制,从考勤、培训表现、结业考试、业绩评价等方面规范教师的培训行为。在对教师的培训成果给予客观评价的同时,促使教师在信息技术培训中真正有所学、有所悟、有所得。

综上所述,构建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体系,在提高高中生信息素养、培养高中教师职业能力、推动新课标顺利实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通过教育机构、教研机构及一线教师的持续关注和不懈努力,能够不断完善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体系,拓宽培训途径,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率,确保高中新课标的顺利实施与新课改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申一顿.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4).

(责编 田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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