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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动态

2015-12-05

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8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国土用地

市县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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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连续四年实现群众满意度100%

日前,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2015年度国土资源办理事项满意度回访工作结果揭晓,连续四年实现群众满意度100%。一是科学回访。为保证回访的实效性,该局科学界定了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情况;作风、效能情况;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情况;办事程序的规范性、合理性情况;办件流程的合理性情况;服务过程和结果的满意情况;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便民服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及其工作建议等。二是全面覆盖。对2014年8月1日至今年8月1日的所有行政审批、监管、裁决、征收、处罚等事项通过电话、短信、邮件、问卷、座谈、上门等多种进行回访进行全面回访,实现100%回访全覆盖。在回访的同时,注重收集办件以外的信息,尤其是对基层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建议和需要解决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确保长效。针对回访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不断完善跟踪回访制度,加强服务满意度考核,以考核为引导,规范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意识,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从服务细节入手,集思广益,采取多种手段因地制宜的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回访活动取得实效。下一步,该局将及时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切实可行的积极采纳,力促办件水平、业务能力、群众满意度“三提升”。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 谢宏

杭州市余杭区深化“一乡一所”建设 提升“四个力”实现网格化管理

6月,国土余杭分局召开“一乡一所”工作会议,完成了对“一乡一所”新设立基层国土所的授牌仪式,至此,余杭区20个镇街国土所设立,“一乡一所”建设工作全面完成,正式启动了一个镇街一个基层国土所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20个基层国土资源所按照“有牌子、有印章、有职责、有人员、有场所”的“五有”工作要求,克服困难,形成合力,已按新的管理体制顺利运转。“一乡一所”工作开展两个月以来,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支持与认可。一是提升了基层所服务力,缩短了干群之间的距离。基层国土所代替原先的专管员制度,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使更多的国土人员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基层国土所均设置在所在街道,方便了本街道上门办事的群众,对涉及民生的服务事项,尤其是农民建房审批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办事项目,避免了办事群众不必要的奔波。二是提升了国土资源管理影响力,提高办访办事效率。“一乡一所”设置之后,扩大了国土资源管理在当地的影响力,在群众中逐渐形成了“土地事找国土所”的共识,直接表现为上级转接转交的信访件有所减少,群众直接来电来访量有所增加,国土所也能对来访群众反映的当地情况及时知悉,立即商议,基本能做到群众来电来访当日答复,特殊情况三日内答复。三是提升了基层所战斗力,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国土资源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一乡一所”的设置无疑是为更好地履行国土工作职责,加强国土执法保证了强而有效的战斗力。在保证每个所都有足够数量办公设备,实现基层所日常办公自动化,确保土地巡查与执法取证更趋精确、高效的同时,所内成员发挥个人特长,互相学习督促,遇事商讨斟酌,形成一股合力,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内,快速地在镇街内树立了基层国土所对土地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国土卫士形象,震慑了一批拒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为今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打开了良好的局面。四是激发了基层队伍的活力,锻炼了青年后备干部。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基层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以前的镇街国土专管员既要完成分局布置的任务,又要协助镇街进行国土资源管理,无不例外都是“多面手”,但也疲于奔波,难免顾此失彼。设置“一乡一所”后,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多人分工合作,有效发挥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了国土资源管理能力与强度。尤其是每个基层所内都配备了青年国土干部,解决了之前镇街国土专管员“老龄化”带来的活力不足问题,将青年干部充实在基层、在工作一线,结合国土资源本职工作,通过基层国土老同志的传、帮、带,加强教育引导,能激发青年干部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体察基层冷暖,也助推了青年干部本身的成长成才。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李岚

宁波市江北区上紧廉政发条 筑牢思想防线

今年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坚持关口前移,注重抓早抓小,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廉政教育,加强执纪监督,不断筑牢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一是发送廉政短信常提醒。在重要节点、重大假日来临之前,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教育短信,帮助他们敲响思想警钟,注射“预防针”。截至目前,已发送廉政短信300余条。“廉政短信”在江北分局全体干部职工中营造了崇廉尚廉、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起到了防微杜渐的良好成效。二是召开倡廉会议吹廉风。全体干部职工已听取了党组书记、局长冯国南《顺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党风廉政建设讲话和“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自觉上紧思想发条,筑牢思想的“防火墙”。此外,各科室(所)、事业单位不定期召开科务会议,学习中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案件及处理措施,并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端正工作作风。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早纠正。抓住节点,加强对机关干部到岗情况、干事对帐、办公卫生、人员去向牌指示等情况的明察暗访,已开展检查3次。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督查通报、谈话的方式进行纠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等问题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 周一卉

淳安县“一乡一所”建设初显成效

今年4月下旬,淳安县率先在全省实施了“一乡一所”建设,通过3个月的运行成效初显。淳安是浙江省地域面积最大的一个县,全县45万人口分居在4427平方公里的大山大湖之中,原来全县只有6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农民建房,从审批、测量、地质评估到竣工办证要到国土资源中心所和县城跑六七趟才能办成,既不方便,又费力费时费钱。同时,也不利于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的及时查处和国土信访矛盾的及时调解。“一乡一所”建成后,随着国土员入驻到乡镇,吃住工作在农村,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服务更接地气,农民建房审批、测量、地质评估、办理房产证等手续,乡镇国土所都可代办,这样建房农户就不用跑到县城东跑西找了,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据了解,“一乡一所”成立3个月,各乡国土所就为建房农户代办了743宗房产证。“一乡一所”成立后,随着国土干部重心下移,工作职责前移,能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用地情况,调解国土信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调解,保护国土资源更加有力。据了解,3个月时间,各乡镇国土所开展动态巡查1300余次,拆除违法建筑12万平方米,调处国土矛盾纠风123宗,国土信访“三来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三分之二。“一乡一所”建成后,国土所对乡情、民情、灾情更加了解,工作更加得力。如7月上旬台风“灿鸿”来临之前,各乡国土所就纷纷深入各村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落实监测人、守护人,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农户和危旧房屋的农户及时组织他们安全转移,所以,虽然“灿鸿”造成淳安县发生130余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00多幢危旧房屋倒塌,但全县没有发生一人伤亡,较好地保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余允乾 姜松涛

丽水市莲都区强部署抓落实做好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近日,丽水市莲都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针对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对莲都区开展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5大类55个问题,莲都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对照土地例行督察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倒排时间节点,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提出具体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从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严格按照“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完善到位”的总体要求扎实有序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进一步提升全区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虚心接受,勇于认错。二是行动上更加有力。要将督察问题整改与“三改一拆”“六边三化”等工作紧密结合,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的确定整改方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三是推进中衔接督促到位,整改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千斤重担大家担”,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将定期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莲都区分局 刘军武

云和县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二级网格管理体系

云和县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范的工作方针,在强化乡镇(街道)的土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多部门配合参与的联合防控机制的同时,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二级网格管理体系,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和动态巡查情况预警制度。实行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实行国土所日常巡查、执法大队每周两次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机制。坚决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上半年执法大队共巡查3340人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8起,制止18起,面积4994平方米,主要类型为临时简易结构及堆放场地,其中白龙山街道沙溪村、河上村填土面积约2000平方米;农村建房3宗,其中一宗为已审批移位建房,其他2宗已制止在地梁基础阶段。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何玲

嘉善县五举措合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为落实上级要求,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机构建立和顺利运转,嘉善县国土资源局精心谋划,有序推进,力争年内完成机构建立和统一发证的目标。一是建立联席机制。上半年该局多次主动与县编委办沟通研究不动产机构筹建事宜,并推动建立了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8个相关部门单位间的协调沟通和定期会商机制,并召开了2次工作会议。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拟定《嘉善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重点细化了建立机构、制定标准、平稳过渡方面的工作步骤,为开展各项工作指明路径。三是深入调查摸底。为摸清涉及部门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及经费等实际情况,由国土局牵头,采取实地了解情况和发布情况调查函相结合的方式,对住建、农经部门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四是学习先进经验。由县部门统一组织各联席会议部门赴我省试点义务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考察,学习了解其建立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措施和经验,为嘉善县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五是启动期前准备。根据义乌市试点经验,嘉善县国土资源局抓紧启动发证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统一登记标准制定、原土地登记发证数据转换、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筹建等,切实为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打好基础。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王嘉蓝

龙泉市“多管齐下”助力“五水共治”

自龙泉“五水共治”攻坚战以来,龙泉市国土资源局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着力在规范粘土砖瓦厂管理、公路沿线垦造耕地项目边坡复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下功夫,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一是在规范粘土砖瓦厂管理上下功夫。下发《龙泉市粘土砖瓦行业整治方案》,今年计划整治2个不合格的砖瓦厂,分别为兰巨乡宏兰建材厂、安仁镇刘坊砖厂,截至目前已完成调查和测量,并下发停建通知书与限期改正通知书,强化岸边水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在公路沿线垦造耕地项目边坡复绿上下功夫。3月,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针对省道、高速公路沿线可视的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调查,调查发现有21个项目,其中11个高速可视、9个省道可视、2个市区可视,国省道、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地表裸露面积总共约190亩,全局立足当下的重点,早谋划,合理安排,制定了垦造耕地工作实施方案,4月初,联合有关乡镇街道将裸露地表全部种上苗木,并召集各项目业主要求其做好后期的补种维护工作,确保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国省道、高速公路沿线垦造耕地项目边坡复绿190亩的任务,为龙泉“水土保持”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上下功夫。今年预计投入治理资金1000万元左右,深入开展蜜蜂岭采石场治理工作,对照治理方案,相关人员采取“一月一检查”制度,拍照取证,监督工程进度,确保10月底完成项目验收,目前已完成边坡台阶3个,投入资金约400万元,进一步恢复废弃矿区生态环境,消除矿区泥石流、洪涝等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翁路祺

平湖市着力推进产业用地竞争性分配机制改革

为进一步市深化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省级试点工作,规范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配置对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导向作用,今年以来,该市着力推进产业用地竞争性分配机制改革。一是明确目标、分步实施。以形成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产业项目用地管理模式为重点,通过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严格项目准入、评价、入库,引导产业项目用地差别管理、择优竞争配置;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准备、实施等各阶段任务,力求通过一年时间,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产业用地竞争分配机制,努力构建良好的产业项目用地环境,实现产业项目用地科学管理。二是优地优用、高效配置。由市经信局牵头,建立并不断完善产业项目报批库,根据行业标准,对产业定位、项目效益、以及项目前期工作等对进入项目用地报批库的项目进行审核,同时根据招商引资情况更新项目库中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下达情况,按照产业项目报批库排序,依次安排用地指标,强化重点项目重点保障、优质项目优先用地,加快引导乡镇、建设主体从靠项目“讨要”指标的旧思想转变到以好项目、大项目“争”指标的新观念中,全力推进建立产业用地新机制。三是规范运作、全面推进。注重改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落实改革相关职能部门责任,通过制定起草《平湖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产业项目用地的申报、审查、入库、指标安排及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程序,确保改革工作规范运行。同时,在2015年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中,全面按照产业用地竞争性分配原则和产业项目报批库等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并注重在产业用地竞争性分配机制改革过程的各个阶段及时总结经验,有效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全面推进改革进程。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张巍巍

文成县“三举措”积极做好强台风“苏迪罗”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今年第13号强台风“苏迪罗”来势汹汹,文成县国土资源局第一时间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三举措”积极做好强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一是科学组织。根据市局、县委县政府抗台部署,组织召开防汛防台部署会议,要求启动二级响应,按一级响应要求落实措施,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觉,密切关注台风走向和汛情。要求班子领导按照分片管理制度规定,带队下基层,深入抗台一线。二是全面排查。各国土资源所对全县2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通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时进岗到位,加强联络,督促、指导监测员监测动态,掌握各隐患点时时动态。截至8月10日下午17时,出动地质灾害检查组62组,194人次;撤离地质灾害点116处,撤离人员1435人;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起,减少人员伤亡3户10人,减少财产损失10万元。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取消周末假期,严肃防汛纪律,构建24小时通畅的通信网络体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速报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向村民宣传台风、泥石流等灾害的注意事项和防御办法。截至8月10日下午17时,及时发布等级预报4次,预警预报信息17次,9000条。

文成县国土资源局 包银银

泰顺县三结合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泰顺县国土资源局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效果,把活动要求贯穿日常工作始终,认真做到“严”字当头、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和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相结合。按照“工作落实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分成5个基层指导服务组,由局全体班子成员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带着任务,带着问题深入到群众中去。以“第一书记”工作、“三联系”活动等服务机制为载体,落实“一线工作法”,服务与调研相结合。深入了解农村用地需求以及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三改一拆”、农民建房、土地证办理、执法监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从“严”要求,向“实”着力,坚持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格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搞好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与加强工作作风相结合。以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并由纪检监察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赵亚楠

武义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进校园

7月29日下午,武义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团县委深入到西联乡中心小学,对近百名当地小学生和正在该校开展暑期实践活动的浙师大学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开启了该县“2015年地灾防治知识进校园系列宣传”的序幕。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增强青少年防灾减灾意识,掌握应急逃生技巧,并通过小学生的力量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常识带回家庭、带到社会中去,武义县国土资源局专门制订宣传计划,拍摄制作专题电视记录片,印制了宣传品。在西联乡中心小学的课堂上,学生们通过观看电视专题片等形式,高高兴兴又认认真真地学习了如何预防地质灾害、发生地质灾害时如何有效开展自救等内容。工作人员还在课堂上设置了防灾知识问答,同学们现学现用,踊跃举手回答,轻松愉快地记住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的第一站即受到学生们的热烈欢迎,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新学期开始后,武义县国土资源局将与团县委进一步合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使防灾知识深入山区学校、深入农村家庭,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武义县国土资源局 吴晓红

余姚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

余姚市在被列入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试点后,第一时间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3个试点行政村也于6月底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计划。目前,该市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一是以完善村规民约实现民主性与公平性。建立完善土地管理方面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确保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宅基地安排管理、基本农田划定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积极发动村民共同参与违法用地监管,每个自然村都落实1名巡查人员,掌握第一手的土地违法信息,及时发现和快速制止各类违法用地,主动帮助村民协调解决有关土地矛盾纠纷,确保农村形成公平正常有序的用地秩序。二是以加大放权激励调动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村委会自治管理的职能,放权让其全面参与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工作,把好农民建房审批“第一关”,落实村干部建筑放样、基槽验线、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制度,主动协调村内农民建房选址和承包地调整,确保农房顺利落地。落实激励措施,农民建房指标做到单列安排、优先安排,今年3个试点行政村各增加农民建房指标5亩。优先纳入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范围,探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落实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推动形成耕地有偿保护制度。三是以强化宣传考核确保规范性与实效性。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推进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并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等方式,在加快试点工作进度的同时,确保工作稳步规范推进。建立完善农村土地管理考核机制,每个季度由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各行政村民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评分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年度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靠前的民主管理工作优秀的行政村由市政府予以专项奖励,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魏浩东

桐庐县出台关于对依法没收建筑物及设施的管理处置意见

为加强对依法没收建筑物的监管,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近日,浙江省桐庐县出台(《关于对依法没收建筑物及设施的管理处置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桐庐县将对全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及设施的管理处置适用本意见(试用一年),并对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及设施做逐步安排指标,补办用地手续,并连同土地一并出让。《意见》确定,对暂不能补办手续的,根据属地原则,由没收建筑物及设施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当地政府)负责使用管理,可采用租赁方式进行管理。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依法没收建筑物及设施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及时将被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及设施移交当地政府。为减少因腾退等原因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赁给原违法用地当事人。原违法用地当事人拒绝租赁的,当地政府应当组织腾退后公开招租或予以拆除。《意见》规定,当地政府或其国资管理公司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使用协议并收取租金。依法没收建筑物及设施的租赁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一式四份,租赁双方各持一份,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各备案一份。租金可参照当地当时同类情况市场价格,由管理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当地政府对收取的租金应建立专项账户,列入财政管理制度,专款用于村庄农居点规划建设、违法建筑拆除、宅基地管理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农房、农居点按照桐庐县“无违建县”创建政策中有偿使用原则予以处理。《意见》明确,原作出拆除建筑物决定的,建筑物所占土地已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若拆除将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的,可以保留使用。使用管理的方式由当地政府与违法行为人协商确定。县国土局、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指导。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该款项使用的监督监察和专项审计,凡经查实挪用该款项或不符合相关规定使用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该《意见》的出台,不仅提高了对全县没收建筑物的监管,还规范了国有资产的管理,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朱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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