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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苏省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

2015-12-02赵凯雷孔文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江苏改革

赵凯雷+孔文

摘要:江苏省高职院校从2011年起,试行注册入学录取模式。与传统招生录取相比,现试行的注册入学是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一种新模式,是江苏省高考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四年来,参与注册入学的院校数逐年增加,取得了一些经验,也为实现“通过几年的实践和完善,逐步在高职(专科)院校全面实行注册入学”的目标奠定了基础。但是,在试行和不断推广注册入学模式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江苏;改革;注册入学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5)11002302

一、关于参与注册院校的问题

由于统一录取并不能很好地适用多样化人才招收的需求,注册入学是如今职业院校改革的必然趋势,是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江苏省实行注册入学的根本原因是如今招生人数年年减少,生源不足,实行该制度是扩大招生生源的需求,使得教育公平化,让更多的学生有书可读。江苏省教育厅在开展(施行)注册入学试点的第一年,在2011年就有文件指出:只要办学正规,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院校可以在原有的专二次录取基础上进行自愿申请,通过批准即可参加注册入学高校试点。在2012年又指出:只要省内办学正规,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院校经过上级批准,都可以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从政策层面看,注册入学的参与院校直接被圈定在录取靠后批次的院校,这对这项事关江苏省高考招生改革的重大举措的顺利推广十分不利。就是在这一圈定的范围内,在实际执行时,也并不是确如规定中所说的那样。一是公办院校拥有是否参与以及参与多少专业的选择权。省教育厅的政策解读中这样说明:“省内民办高职院校不得申请既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录取又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省内公办高职院校可申请部分专业参加注册入学试点,但同一专业不得申请既参加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又参加注册入学试点。”即便是新办的或者是新升格的公办院校也可有这样的选择权。二是作为我省民办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恰恰不参与注册入学试点。而其余的23所民办院校则都必须全部参与。虽然注册入学实行已经3年,且按原计划将于2015年在高职院校中全面实行注册入学模式,但是尽管参与的公办院校从2011年的3所增加至2013年29所,但具体分析,这些学校不是地理位置相对欠佳或专业被民众接受度较低,就是办学历史较短或办学水平相对较弱。而且这些院校中绝大多数只拿出了极少的专业和招生计划参与注册入学。因此,注册入学的院校给民众的印象就是属于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较差的院校类别。这不仅对实现在高职(专科)院校全面实行注册入学模式的高招改革目标不利,如此少量的公办院校用如此少量的招生计划进行试点,对于实现2015年的全面推广的目标更是一种考验。同时,这样的试点办法对江苏省民办教育的发展也十分不利,使得原本生源数量下降的民办高校更陷入了生源危机。

为确保江苏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在2015年全面实现高职院校注册入学,必须加快改革的步伐和力度。教育主管部门要尝试并落实各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扭转民众对注册入学改革的误解。同时对公办院校与民办院校要一视同仁,可以由学校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注册入学试点以及哪些专业参与试点,给民办院校平等的发展平台与空间。

二、关于注册入学的注册时间问题

目前江苏省高校普通类录取批次主要分为: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的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和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的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以及高职注册入学院校。而注册入学被安排在了所有统招批次结束后才进行,明显将其摆在了一个非常不利的位置。

由于传统的招生模式在民众心中早已固化,即学校的档次与录取的时间紧密相关,时间越早,学校的档次越高。而考生及家长在高考录取上,惯性地呈现出趋早心理,即使成绩不理想的同学,要让他们等到所有统招批次结束后再注册入学,这会给考生及家长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省教育厅还明文规定:“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但是同时又规定:“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学习,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互相调剂。”这显然传递了这样的信息,即注册入学的考生比统招的考生低一层次,这与省教育厅之前制定的政策自相矛盾。

因此,由于录取批次在最后,事实上造成了注册入学批次的录取均分远低于统招批次。这对参与注册入学试点的公办院校可能影响并不大,因为从前面的分析已经看到,他们仅拿出了少量的专业和计划参与注册入学,但对民办院校的影响却是伤筋动骨的。众所周知,生源的质量对学校的各项建设(如学风、校风等)、教学质量、甚至办学成本都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更关键的是这样做法不利于注册入学模式改革的推进,这也是很多公办院校不愿意参与进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江苏省原有几所办学质量较好的民办院校,未开展注册入学时,他们在专二批次的录取分数比许多公办院校都要高,但目前由于所有计划都被强制放在了注册入学批次,录取分数大大下滑,严重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尤其是面临近几年江苏省生源逐年减少的现状,部分学校因未能完成招生计划而滋生了违规现象,如花钱买生源、不顾学生意愿强行代注册等,这必然导致省内生源市场的混乱,透支着民办教育的信誉。

因此,建议注册入学与高职统招填报志愿放在同一时间进行,让同层次的学校在同一平台上进行有序竞争。这一方面有助于促进职业教育整体良性的发展环境,另一面也迫使院校必须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谋求特色发展,才能在竞争中胜出。

三、注册入学门槛设置的问题

现行的注册入学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高校招生自主权,建立了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机制。但是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学院必须在招生章程上就明确注册要求与录取原则,这看起来无可厚非,可是参与注册入学的院校操作起来却十分困难。以2013年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为例:“各试点院校须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专门制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并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众所周知,在上报招生章程的时候,高考尚未进行,省考试院也未划出各批次的控制分数线,但却要求参与注册入学的学校在章程中明确注册要求,这显然不合情理,于是这些学校除了可以提出必测、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外,根本就没有可能提出分数要求。

在录取时,如果学校未在招生章程中设置最低分数要求,则只要学校还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会造成注册学校的考生,无论其分数高低,学校也只能接受而无权拒绝录取。而这点是与我国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相违背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学的招生权力,让招生制度更加适合如今社会人才的需求。

在省教育厅的文件上,虽然对注册入学的考生并不是说就不做成绩上的要求,但是省内就不再划分统一的分数线,让高校对学生实行根据专业需求和特点进行自主招生,根据学生的成绩提出不同的招生要求。对于那些经过全国统考的学生而未被录取的,高校在自主招生时要对学生提出高考成绩的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只有达到要求者才可以申请注册入学。所以,可以看出这种招生改革其实是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双向需求和选择,但不是说这是为了降低入学要求,更不是降低生源质量,这是为了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权力而做出的努力。

但是,由于生源数量的原因,大多数参与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都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所以事实上就给外界造成了“注册入学不要分数“的错觉。这样的录取规则要求对参与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的发展十分不利,同时对注册入学模式这项改革的推广也极其不利,这也是为什么公办高职院校只愿意将民众接受度较低专业参与注册的原因。

因此,建议允许院校在省考试院公布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控制分数线和第二阶段高考分段成绩统计表之后,注册开始前的一定时间内,由省考试院统一在注册入学平台上发布各校的注册最低要求。

江苏省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实施四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进一步改进的空间。有关部门应该从招生管理各个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高职院校注册入学招生不流于形式,不简单暗箱操作,尤其要坚决避免由于“抢生源”而造成的社会公众对高职院校信誉度的丧失。

高考招生改革众望所归,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相信江苏省的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工作一定能取得最后的成功,在全国竖立起标杆。

(责任编辑:朱岚)2015年11月第34卷第11期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Nov.2015Vol.34 No.11

doi:10.3969/j.issn.10017836.2015.11.011

收稿日期:20150713

基金项目:2013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专业文化视域下高职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路径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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