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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国际合作研究

2015-11-05王建雄

江汉论坛 2015年4期

王建雄

摘要:丝绸之路经济带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冲突,已经成为影响区域乃至周边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中亚区域跨界水资源利用困境的国际法主要成因是区域水法理论对跨界水资源的法律性质、分水原则及分水标准存在争论和界定不清。结合国际条约和中亚各国的区域合作实践,中国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跨界水资源区域合作需要从积极参与国际水法条约的制定、提出具有区域特色的准则、谨防水资源利用冲突危及地区安全、谨慎参与区域合作及完善国内立法等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丝绸之路;水资源冲突;区域合作;国际水法

中图分类号:D9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5)04-0127-05

中亚地区位处亚欧大陆腹地,在地理上一般是指西至里海,东到中国,南邻阿富汗,北至俄罗斯的亚洲中部约40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主要有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五国(以下简称“哈”、“吉”、“塔”、“乌”、“土”)。该区域地貌形态以沙漠和草原为主,其中沙漠面积超出100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5%以上;夏季炎热而少雨,冬季寒冷而干燥,是一个水资源利用严重不足的地方,被列为世界上七大水资源争端高发区域之一,受到世界广泛关注。该区域主要有15条跨界河流,即阿姆河、锡尔河、楚河、塔拉斯河、额尔齐斯河、伊犁河、伊希姆河、托博尔河、塔里木河、乌拉尔河、喷赤河、瓦赫什河、泽拉夫尚河、菲尔尼干河和卡拉卡拉河。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之中亚区域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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