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速递
2015-11-02
商业会计 2015年13期
粮食收储供应
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出台
最近,国家发改委联合粮食局以及财政部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指出要大力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粮油仓储设施、打通粮食物流通道、完善应急供应体系、保障粮油质量安全、强化粮情监测预警、促进粮食节约减损等。《规划》提出,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急需优先、梯次推进的要求,分应急建设期、整体推进期、全面建成期三个阶段实施。应急建设期(2015年)重点解决仓储设施不足等紧迫问题,核心是主产区仓容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整体推进期(2016-2017年)全面推进粮食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期(2018-2020年)全面完成“粮安工程”建设任务。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免征增值税政策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2号)。《公告》明确,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其涉及的审核确定工作程序取消,改为备案管理。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应按规定分别向所在地县(市)国家税务局及同级粮食管理部门备案。
财政部拟进一步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
最近,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针对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过程中遇到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做出了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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