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思考
2015-10-21杨雪慧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5年4期
杨雪慧
摘 要:近年来,北流市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模式,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给2013年底开始启动的北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从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体系、供给体系和组织体系等方面都存在保障不力的问题。为此,本文从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拟加快推进北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关键词: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中央立足于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文件精神[1],全国多个市、县开展创建活动。2013年底,北流市被确定为唯一参加广西玉林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示范县市,开始启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开展特色文化创建活动,推进北流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地方公共文化综合实力和特色岭南文化影响力,对于促进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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