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修改习作行为的缺失及补救
2015-10-21何捷
新课程研究·上旬 2015年5期
【摘 要】 英国作家霍华德贝克尔在《写给社会科学家》一书中说道:修改就像用相机取景器看到景物后进行的调焦,直至景物在镜头内清晰呈现为止。可见,修改是文章问世的必经之路。古人“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曹雪芹写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今人写作也是“文章不厌百回改”,修改的时间大大超过写的时间。《语文课程标准》中对学生习作做了明确的定义: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
【关 键 词】 小学;习作;修改
【作者简介】 何捷,福州市教育研究院,小学高级教师,福建省语文学会小学专委会秘书长,福建省作协成员,全国新作文联盟盟主。
【项目基金】 本文系福建省教科所“十二五”规划2014年课题“儿童写作全程式教学模式的探索“(课题编号:FJJK14-335)的阶段研究成果。
修改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可现实中孩子自觉修改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有一份针对45人的班级进行的调查数据显示:写完作文后,很少修改的有69.4%;嫌麻烦,认为没有必要的占44%。在有修改行为的孩子中再调查其修改動机,因为老师或家长强制要求的又占53.6%……为什么孩子“不爱改”更“不会改”呢?结合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原因大致有以下五点。
原因之一:写作目标扭曲。改是为了写得更好,可是当写本身没有目的,没有意义时,改,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孩子们的写作目的何在,意义何在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