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权利与责任:农村失独老人的社会救助
2015-10-21李洪娟诸葛至辉
当代经济 2015年27期
李洪娟 诸葛至辉
【摘要】 “失独”使得农村失独老人面临基本生活无保障、医疗及照料困难、社会交往断裂等诸多生活困境,成为社会新的特殊弱势群体。对此特殊弱势群体进行救助是社会正义、国家责任及公民权利的基本要求。目前,国家对农村失独老人的社会救助尚存在法律、制度依据及落实不足,救助标准偏低,救助内容、方式与需求的错位等问题。因此,国家应当从完善社会救助立法、制度安排、财政保障及价值引导等方面承担救助责任,构建农村失独老人社会救助体系,以维护其公民权利。
【关键词】 社会救助 弱势群体 农村失独老人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穆光宗教授曾多次指出,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导致孩子夭折或者严重的伤病残,“风险家庭”就转化为“残破家庭”、“困难家庭”,如果没有外界的支持和帮助,那么就很难摆脱困境。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并且失独群体以每年7.6万人的数量在持续增加”。理论界也指出这百万数据仅是保守估计,而且还在不断累加。在城乡二元结构下,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体系难以提供有效保障,“失独”导致农村失独老人面临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的问题更加突出。因此,构建针对农村失独老人的救助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一、新的特殊弱势群体:农村失独老人
失独老人一般是指失独家庭的老年人,即失去独生子女的老年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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