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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站EPC项目二次分包设备监造管理

2015-10-14于世宝

科技与创新 2015年19期
关键词:EPC项目

于世宝

摘 要:围绕国际电站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项目二次分包设备监造管理,分析了目前设备二次分包的现状,强调了加强设备二次分包管控的重要性,介绍了强化设备二次分包商监造管理的措施,探讨了建立设备二次分包商监造管理体系的方法。

关键词:EPC项目;设备监造;设备二次分包商;监造管理

中图分类号:TM6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5.19.054

随着国际电站EPC项目的不断拓展,国内EPC总承包商将越来越多的国内设备带出国门,对设备供应商的监造管理也日趋成熟。但是,在设备实际生产和监造的过程中,设备二次分包的产品生产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那么,该如何加强对二次分包设备的监造管控?本文将加以分析。

1 EPC项目设备二次分包现状

通常情况下,作为EPC工程总包方与国内设备供货商签订的合同,大多数设备采购包内并未明确设备分包商,但是,在实际供货的过程中,部分设备供应商的分包商多达数十个。由于工程总包方与设备供方的分包商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再加上分包方式比较多,就给实际的设备监造工作增加了难度。监造工作人员面对尚未健全的二次分包管理体系,要想提高对二次分包商的控制能力,加强对采购包内的分包商的管控是非常重要的。

2 设备分包形式和加强分包管控的重要性

设备合同采购包内的分包商可以按照产品生产环节将其分为两类,即原材料供应商、外协或外包供应商。由于工程总包方与设备二次分包方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很难跨过供应商而直接管控二次分包商。这种情况往往使得监造工作人员在质量控制中无法占据主动。规范EPC工程设备供应商二次分包的管理,能够确保合同设备的二次分包、设计、质量、进度都满足合同的要求,进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求。

3 设备二次分包商监造强化管理措施

3.1 设备采购环节的管控

在设备采购招标中,EPC总包方应要求供应商在报审资质文件时提供二次分包商清单,并提供主要二次分包商资质文件,在设备供应商资格审核阶段实施审查二次分包商的资质,将审核通过的设备二次分包商纳入二次分包商清单。同时,在审核二次分包商资质时,要求供应商制订详细的分包设备质量管控方案,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总包方审核。

3.2 设备监造环节的管控

3.2.1 原材料供应商的监造管理

对于采购合同中规定的原材料供应商,监造人员一般不直接参与控制,仅检查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部分重要设备,当原材料进厂时,要求厂家复验,并提供相应的复验报告资料进行文件记录见证。但是,从原材料采购、检验、加工到组装完成,监造人员都应该让制造厂标示使用的材料,并提供整个过程中标识材料的完整转移记录,以确保质量记录文件中的材料与设备实体材料一致。

3.2.2 第二类分包商的监造控制

对于外协外包设备或部件,根据其重要性,设备供货商采取的控制方法也不同。对于重要的外协外包设备或部件,设备供货商要在质量计划中明确标明;对于重要节点,总包方或第三方监造单位要安排监造工作人员参与见证。在实际监造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针对不同的问题,可以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

3.2.2.1 见证通知不及时或者不通知

根据分包合同和的分包商管理程序,对于质量计划中规定的重要节点,分包商应提前通知设备供货商,然后由设备供货商通知监造人员参与实施见证。但是,由于部分分包商对设备质量要求理解不深或本身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见证通知不能按时执行;再加上设备供货商本身对分包商的控制能力有限,导致见证点不能按时执行。

针对这种情况,具体的解决方案如下:①监造人员在审查设备供货商提交的质量计划时,应该要求厂家提供分包商列表,从而了解并掌握哪些设备属于重要的分包设备,关注重要节点。②监造人员应该详细了解设备供货商对分包商的控制程序,掌握其对分包商的控制方法。对于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必须控制的关键节点,应确保设备供货商和监造工作人员参与到控制中。③监造人员应在厂家提交的设备进度表中持续关注重要分包设备,了解其制造进展,把握关键节点的执行情况。

3.2.2.2 质量记录文件不完整或不规范

由于对程序要求的理解不透彻,部分分包商的质量记录文件并不完善,某些厂家提交的检验试验报告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具体的解决方案是:①监造人员应要求设备供货商加强与分包商之间的沟通,督促其加深对程序和相关要求的理解。在见证时,要严格控制,严格审核检验试验报告的编制。②在审核检验试验报告时,监造人员应严格把关,及时与厂家沟通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另外,可以提供质量记录的模板供厂家参考,避免完工报告中出现不规范或者不合格的质量记录文件。

3.2.2.3 无法及时监造一些设备或部件

质量计划中未涉及的外协外包设备或部件,通常是在设备供货商处再加工或直接发货的。由于总包方与二次分包设备供应商没有直接合同关系,所以,监造人员不参与对分包商厂家的监造工作。但是,由于分包商提供的都是已经成型或成批生产的设备,并且多数供应商不能够积极管控产品质量,因此,产品质量不一定能满足合同的要求。

针对这种情况,具体解决方案是:在审查设备供货商的质量计划时,监造人员应要求供应商提前核实该类分包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并出具产品检验记录。对于已到厂的、待进一步加工的外协件,监造人员应要求设备供货商保留其完整的质量记录文件和标识转移记录;对于已经制造完成的分包设备或部件,监造人员应在设备供应商处严格检查设备或部件实体和完工文件。

4 建立二次分包商履约能力评价体系

设备供货完成后,EPC总包方在评价设备供应商履约能力时,要评价设备二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将评价结果归档,并收集编制《二次分包商清单》,形成评价建议反馈给供应商,将其作为后续设备采购过程中的参考依据。

International Power Plant EPC Project for the Second Sub-contractors of

Equipmen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Yu Shibao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second sub-contractors of the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and analyz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second sub-contractors, and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strengthening the second sub-contractors management and control, and introduces the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he second sub-contractors, and discuss the method of establishing the second sub-contractors supervision system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 EPC project; equipment supervision; second sub-contractors;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编辑: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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