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的建立
2015-09-28周宝金
中国经贸 2015年16期
周宝金
【摘要】商业方法专利是近年来在我国知识产权法研究领域新出现的概念,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商业方法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还不是受专利保护的对象。随着计算机及网络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的到来,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再次吸引了实务界和学术界的目光。一般的商业方法与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相结合,使用到网络经济中,就产生了商业方法专利这种新的一类专利.
【关键词】商业方法专利;除外原则;专利保护
一、商业方法的出现
商业方法专利是近年来在我国知识产权法研究领域新出现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以前,商业方法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还不是受专利保护的对象。在专利领域,商业方法是否具有可专利性一直是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商业方法是大家进行同种商业活动所采取的共同形式,作为人们生产、管理、销售等活动的基本方式,具有普遍性和基础性的特征,假如给予商业方法专利权人保护,意味着赋予了一部分人垄断科学技术进步的权利,阻碍社会的发展,使经济主体必须支付昂贵的许可费,造成不必要的支出,不利于竞争,同时也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冲突。
1.专利保护中的“商业方法除外原则”
在专利保护制度的历史中可以看出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或解决方案是保护对象,而传统的商业方法一般不能成为专利保护的对象。商业方法,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属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一种抽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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