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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启迪不应成为家庭教育的盲点

2015-09-10关颖

中华家教 2015年10期
关键词:盲点郑渊洁守法

关颖

说到“法”,很多家长很自然想到的是打官司、违法犯罪之类的事,觉得离自己很远,跟孩子谈守法、进行法治教育太过严肃、为时过早,也有几分陌生。有的家长一门心思盯着孩子的学习,觉得“学习好了,一好百好”,法治教育是学校的事,在家里也根本“摆不上位”……于是乎,家庭教育中法的启迪成了盲点。

一位妈妈曾对我说:“现在社会上违法乱纪的事那么多,我们还在那里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将来肯定是要吃亏的!我的孩子现在淘得没边儿,我管不了,也想开了,没准儿将来比你们那些守规矩的孩子更有出息呢!”这话反映了一些家长的心理。

童话作家郑渊洁曾被一个犯了盗窃罪的14岁孩子質问:“你告诉你的孩子14岁以后每年只能偷一次、每次只能偷499元了吗?”郑渊洁感叹说,应该把他的家长抓进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告诉他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此后,郑渊洁在《皮皮鲁和419宗罪》一书中写了一位年轻职员的犯罪过程,那个年轻人在死刑前反思说“现在我最痛恨的,是高考不设道德考试,光考语文数理化外语有什么用?”这两个犯了罪的年轻人的设问,所揭示的正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缺陷。我在全国未成年犯调查中了解到,多数孩子是在成为罪犯之后,才了解了法律的规定、法律的威严,才被法律唤醒。

守法是后天习得的行为,需要一个漫长的社会化过程。家庭、学校、社区、大众传媒等社会教化有两类,一类是通过道理的灌输,比如知识教育、舆论宣传等,教人明事理、辨是非;另一类是事实教育,即通过他人的社会行为影响并引领孩子。家庭教育主要是后一类。

对孩子法的启迪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授,更重要的是传达法治精神,了解法律底线,从小建立规则意识。比如一个经常跟着大人过马路闯红灯、跨护栏的孩子,很难有规则意识,很难自觉遵守更多的社会规范。再如,孩子对父母用钱物贿赂老师、领导习以为常,就容易盲目效法,过于看重金钱在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中的作用,产生“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潜意识,日后难免经济犯罪。

家长要帮助孩子了解和遵守特定环境中的行为规范,不可为所欲为。首先要重视生活细节,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规则意识,从养成守秩序、服从整体开始,理解法治精神并产生对法律的敬畏。其次是在生活实践中学习、掌握和运用法律尺度,并以此为戒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再次,当孩子在日常生活小事上违反社会规范时,成年人制止不良行为可能转化为孩子自律的契机。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纠正,不良因素就会得以强化,进而发展为无视社会规范,甚至目无法律。

不可否认,当今社会上违规、违纪、违法的现象普遍存在,以放弃对孩子的正面法治教育为代价来适应这种不良现象,无疑是错误的选择。家长与其抱怨,不如正视现实,为孩子在家庭中创设遵纪守法的微观环境,与孩子共同学习法律常识、努力践行法律精神,这是其他任何力量都不可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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