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无济于事”
2015-09-10田力
读书 2015年10期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美国的政治理念,或许首先进入人们脑海的就是自由主义。然而,自由主义在美国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在美国的政治想象和实践当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法学家保罗·卡恩(Paul W. Kahn)在《摆正自由主义的位置》(Putting Liberalism in Its Place)一书中即着力回答这些问题。虽然作者一再强调自己无比珍视自由主义的价值,但这部作品并不是在提供另一种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
卡恩试图从文化的视角出发对美国自由主义做出批判性的审视。在流行的观念中,文化多元主义往往被视为自由主义的题中之义:维持社会群体的多元性就是自由主义的切实体现。然而,卡恩在导论中就极富洞见地点明了文化多元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张力。他通过一个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点明了这种紧张关系。在“威斯康星州诉尤德案”(Wisconsin v. Yoder)中,恪守宗教传统、远离现代文明的阿米什人(Amish)建立了自己的教区学校,只许他们的子女接受为期八年的基础教育(通常只到十四岁)。但是,美国义务教育法要求所有公民十六岁之前必须接受教育。阿米什人尤德由于拒绝送其子女进入高中而被威斯康星州起诉。最后,联邦最高法院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宗教自由活动条款,判决阿米什人享有义务教育的豁免权。支持这一判决的人自然认为,这是文化多元主义的胜利:作为宗教少数群体的阿米什人的信仰自由得到了国家的尊重。批评者却认为这是国家对宗教的无理迁就,会让自由主义的精神蒙羞,试想:作为阿米什人的子女,难道不应有权选择自己是否接受国家规定的教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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