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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引导农民变市民实践思考

2015-09-10闻立军

人民论坛 2015年23期

闻立军

【摘要】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宁夏自治区就开始了以平罗县为典型代表的引导农民变市民的工作实践。平罗县引导农民变市民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农村退出与城市融入两种机制,该县引导农民变市民实践是农民就地市民化的典范,其制度规定、经验、启示值得我国其他地区借鉴。

【关键词】农民 市民化 宁夏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城市化阶段,城市化的核心是农民市民化。自2005年开始,天津市率先试点以“宅基地换房”方式将农民迁入小城镇居住的改革。之后,重庆、北京、广东、成都、嘉兴、无锡也开始实行不同的农民变市民模式。

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宁夏自治区以平罗县等个别市县为试点开始了引导农民变市民的实践探索。引导农民变市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的大变革,文章主要以宁夏农业大县—平罗县引导农民变市民的实践为样本展开思考。平罗县总面积2251.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2.6万亩,其中农民开垦种植的荒地40.2万亩,总人口30万人,农村人口大约20万人。2011年8月1日,平罗县出台了《平罗县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变的暂行办法》,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农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平罗县引导农民变市民的现状

农村退出机制。一是土地保障机制。2011年制定的《平罗县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变的暂行办法》规定,农民进城镇落户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第二轮承包期内不变,宅基地使用权不变。进城镇落户农民继续享受种粮直补、农机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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