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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木事亲

2015-09-06民文

民间文学 2015年8期

民文

诗曰:刻木为父母,形容在日身;寄言诸子女,及早孝双亲。这首诗说的是孝子丁兰的孝行。此为《二十四孝》中的第十二则故事。

关于“丁兰刻木”的传说,流传着多种不同的版本,如《孝子传》、《初学记》等,虽然版本不同,细节上存在差异,但在丁兰刻木奉母这一基本内容上大体一致。相比较而言,《二十四孝》的内容显得简洁、明快些。

据明版《丰县志》载:丁兰,河南陈州人,后寓居丰县东十里(今丰县凤城镇丁兰集);早丧父,事母至孝;及母丧,刻木孝母,事母如存。

丁兰,汉时人,幼年丧父,相传丁兰自幼不孝,常常打骂母亲。丁兰成家后,他的妻子很贤惠,见丁兰对寡母不敬,常常规劝他,丁兰对妻子的劝告置若罔闻,根本不把妻子的话当回事,且变本加厉,母亲稍有不慎,丁兰就大发雷霆。

有一天,丁兰到田间耕作,累了坐在田埂上休息,不远处,只见一只小羊羔,双膝跪在地上吃奶,又看见一只小乌鸦嘴里衔着食飞到窝里,去喂养老乌鸦。看着看着,丁兰不觉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自己从小就没了父亲,孤儿寡母度日好不艰难。为了他,母亲不知受了多少罪,流了多少泪,盼着他快快长大。他回想起往事,不禁潸然泪下。他心想:就连小鸟畜生都知道孝义,我乃一人,难道还不如飞禽走兽?他幡然悔悟,决心痛改前非,做个孝子。此时,正巧母亲来到田里为丁兰送饭,大老远的,丁兰看到了母亲,他急忙起身,想去接母亲,谁知慌忙之中忘记放下手中的牛鞭子了。母亲见丁兰从远处跑来,手里拿着赶牛的鞭子,怕又要挨打,心里不由一惊,“唉,我儿见我送饭晚了,又要责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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