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15-08-26顾耀昌
群众 2015年4期
顾耀昌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的这段论述,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提升自身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信念、决心、行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坚持依法执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为了适应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早在党的十五大就提出依法治国,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的要求。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不仅表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还意味着党的权力必须与法律保持统一,党必须通过法律实现执政目标。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党的领导作用第一条就是应该保证法律生效、有效。没有立法之前,只能靠政策办事,立法了以后,就坚持按法律办事。”
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从观念上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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