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建设民生新常态
2015-08-26侯学元
群众 2015年4期
侯学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关于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立足惠民善治,全面深化改革,以增进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强化政府的托底民生保障职能,着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着力促进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着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以增进民生幸福和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的现代民政,不断打造民生建设新常态。
在强化托底民生保障上深化改革
托底民生保障方面的改革,要以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为坐标,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民政部门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百姓富”要求,始终坚持托底思维,突出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让困难群众更充分地共享发展成果,生活得更有尊严。
一是加强救助制度的统筹。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健全完善综合救助跨部门协同协作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规范化建设,确保困难群众“走进一扇门、找到一个人”,就能申请办理各项救助。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化、标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制度配套化、管理信息化、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到2020年,城乡低保对象审核认定准确率达到98%以上。在落实现有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提高救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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