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生态治理绩效评价研究:以广西生态文明建设为例
2015-08-24李涛,黄璜
闽台关系研究 2015年4期
李 涛,黄 璜
(广西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53000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新执政理念,这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转型和发展的今天,生态治理作为影响人类社会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正成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主要模式和方向。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后,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部署,《意见》里明确指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因此,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现代地方治理的重中之重,并成为政府绩效考核的主要标准之一。鉴于此,本文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来审视地方生态治理评价机制,尝试从多方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评价体系,以期对推进我国生态领域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活动有所借鉴。
一、文献探讨
生态治理领域的研究成果之中,国外学者大多从政治学、制度经济学等视角来探索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如:丹尼尔·A·科尔曼指出,所有生态问题均植根于社会问题,社会价值观的错误导向致使技术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性的影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