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绑架案带来的反思
2015-08-19宋金波
支点 2015年8期
关键词:留学生
宋金波
不久前爆发的“洛杉矶中国留学生绑架案”,已然成为丑闻。依美国法律,翟某等成年绑架、虐待主犯,面临最高终身监禁的刑罚。而6名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更因事后涉嫌贿赂证人被捕。
在网上,除了谴责暴行,很多国人认为,如果不是在美国,这些暴行恐怕不会受到这么严厉的惩罚,“你狠,有美国治你!”施虐者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些女高中生之所以犯下重罪,是因为对美国特别是加州刑法“太不了解”,言外自有“如非在美,本不至此”之意。律师还转述被告人翟某的话说,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被发现后最多是被训斥一顿或者是记过,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
刚成年的留学生犯下大错,自有家教缺失、年幼无知因素,但不同法律体系司法实务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尤其是那位贿赂证人的家长所为,更体现了这一点,因为“靠钱搞定”,确实多少符合国人的日常经验。
与《美国量刑指南》相比,中国刑法中对人身伤害罪的量刑偏轻,给法官的裁量权也偏大。真正可能造成国人对法律敬畏不足,并间接导致部分国人出国后“法制水土不服”的,应是近两年中国司法界广为关注的“过度调解”现象。
调解,常被称作“私了”,被称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重要资源。调解在中国司法体系中的地位几经沉浮。在21世纪初,特别2006年后,调解复兴,民事诉讼的调解率在许多地方已经超过70%,不少地方甚至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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